台湾的“引文”问题

    据说在国外,没人把引文索引当回事儿。只不过是个检索方式而已,做做研究可以,没有真用它来评价大学学术的。
    大概中国人真是例外,大陆自不必说,被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数量太少不堪用,于是分别建立“中国科学引文索引”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1998-) ,其收录期刊还成为另一个版本的“核心期刊”,在某些学校内部的学术评价中得到采用。

    因为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学评鉴”也吃引文评价这一套,所以引文索引在台湾也很热闹:

1、建立台湾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资料库(TSSCI)
    由淡江大学资讯与图书馆学系邱炯友教授抗议TSSCI不收录图书资讯学期刊信件中,谓TSSCI“无心插柳,柳成荫”来看,TSSCI已经成为评价大学学术的一个依据。

2、开设“SSCI期刊分析与撰写”课程(文化大学)
    对岸梁董认为此举“本末倒置”,身为图书馆学家的世新大学教务长赖鼎铭教授也持批评态度。
    不知道台湾有没有科学引文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之有需要,应该也是SSCI不堪用之故。据课程主讲大叶大学副校长谢安田说,2002年台湾高校教师在SCI收录期刊上共发表13072篇,而在SSCI上仅有613篇。如此数量,无法作为普遍评价依据。

3、期刊重金奖励引用本刊论文:
    最令人纳闷的是这条也来自梁董的消息:某期刊征稿,谓“引用一则奖励金叁仟元”。
    公告并未说明引用论文需发表于何种期刊(如SCI期刊之类),如果发表于非引文索引的来源刊,并不能提升其引文评价。难道只为了“提升本杂志之能见度”,就要如此散金?
    或许其奖金只限于该刊的“自引”,而该刊本身即某引文索引的来源刊?梁董为尊者讳,而我又无法看到链接的原文,无法得知该刊大名。
    此种征稿启示居然还能堂而皇之地“公告”,很象是搞笑,却又不是愚人节消息(公告时间2004-08-25),不解。

    由梁董了解很多台湾的事,发现两岸相似之处真是太多。此其一也。
    不过,差别还是有的。比如对岸的引文索引开放使用,而我们这儿的…

参见:

 

伪书的图书馆收藏及编目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公布19种含有虚假信息图书,要求书店停售。这里的“虚假信息”含意不明,是夸大宣传,抑或子虚乌有的杜撰?似乎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即为假冒书。相比1月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提出的百来种管理类伪书(消息清单)这个数字要少很多。
    图书馆应当如何处理此类图书?“續 採編的新挑戰:偽書的陷井”,认为图书馆收藏伪书存在以下问题:
1、與圖書館精神的抵觸(主要从知识产权角度,但没有排除图书馆出于典藏目的的收藏。)
2、圖書館應提供正確的資訊給讀者
3、與圖書館社會教育的功能不契合
4、圖書館信任度的影響

    伪书古已有之,现今某些经典就被疑为伪书;就比例而言,也未必于今为盛(梁董提供了古籍中伪书的数据,但结论十分之一当为百分之一误)。出版伪书固可指责,但图书馆收藏则未必。如非侵权,只是托伪之作,则与知识产权无涉。除少儿图书馆,读者均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力,图书馆是否真有教育职能,也大可质疑。相反,图书馆具有保存文化(哪怕是负面的)之作用,收藏伪书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应当限制使用,则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如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应当可开放使用。
    无论如何,如果作为馆藏,图书馆有必要通过目录告诉读者该书之真伪(即“提供正确的资讯给读者”),而由读者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阅读此书。

    虽然编目员通过一番查证,有时能够对某些书的真伪作出正确的判断,然而这种判断缺乏权威性,容易受到质疑。有新闻出版总署的尚方宝剑,自然就无后顾之忧了。
    曾写过“伪书之假冒外版书”,当时老槐在评论中曾考问关于伪书的“编目理论”和“现代编目原则”。当时我的回复不知为何无法提交。伪书新闻重现,我再将此问题认真查考一番,或许可采取如下做法:

    按照著录规则,在题名与责任者项仍应照录,但标目则另当别论。《中国文献编目规则》没有提及这种情况,AACR2R(2002之21.4C)或《西文文献著录条例(修订扩大版)》(9.2.1.3)有关于“误认或虚构为某个人或团体的作品”的规定。对于个人的规定如下:
    如果知道实际著者,以实际著者作为主要款目标目;如果查不到真实的著者,则以题名作为主要款目标目,为虚构或误认的著者作附加款目。
    虽然中文编目没有主要款目概念,但这个规定对于中文伪书也可套用。那些子虚乌有的书,或可认为实际上是(编)译者之作,故应以(编)译者为主要或等同知识责任(701字段),而以杜撰的原作者为次要知识责任(702字段)。考虑到作伪或有所顾忌,(编)译者很可能只是个笔名,这不影响其作为一个检索点。
    文献语种(101字段)当为原作或编译,而非翻译。当然,宜加附注说明该书为伪书。

疑惑:
    在多种图书馆目录或联合目录中,查新闻出版总署的伪书,《强者怎样诞生》说明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但只查到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的;而《管理史上的奠基之作》说明为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却只查到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的。
    《没有任何借口》有真假两种版本已是尽人皆知的了。那么,是否上述二书也如此?以该二出版社出版伪书的肆无忌惮、习以为常,似无可能。

Information Commons:信息共享or信息共用

     听吴建中馆长讲座(吴建中:开放存取环境下的信息共享空间)时,就想到去年底看过毛军写的短篇幻想小说“Another day in the Information Commons”,叙述一位研究生在LAS图书馆新开张的Information Commons的半天经历。回来后便到easy librarian去查他的网志,查到了他2004年11月的多篇相关网志,包括那篇幻想小说。想来他那时正在撰写“以Information Commons的名义――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与实践”,大概有希望成为最早发表的关于IC的学术论文。之前正式发表的文章中,仅见综述“国外图书馆学情报学2002年研究进展”(初景利等《大学图书馆学报》2003年第6期)提及IC(称为“信息共享室”)。
     钱涂无量更早在2004年6月关注IC,只是他研读“The Information Commons A Public Policy Report”的心得,在网志中只有片言只语,可能也写成论文了。
     不过,要说在国内关注IC较早的,竟然早至1997年,兰州大学图书馆陈乐明副馆长参观美国南加州大学的Leavey图书馆陈馆长早在1994年该馆开馆时,就收到有关资料与照片而为该馆的办馆指导思想和创造性的服务方式所吸引。1997年到该馆参观时,陈馆长点名参观“有馅饼状的操作台(Pie-shaped workstations),在那里学生可以与教师、图书馆员共同学习和研究”的地方,由此知道那被称为Information Commons,陈馆长也译作“信息共享室”。陈馆长详细生动的参观记1998年发表在其馆刊《信息窗》(第3940期)。
     国外有关的资料很多,easy librarian、钱涂无量提供了一些,可参见。以下两个不错:

1、Information Commons:学术图书馆创新服务与资源指南
Information Commons : a directory of innovative services and resources in academic libraries
有按名称、地域、分类排列的相关网站,有招聘职位说明,还有相关书目,一个IC相关信息的目录。更新到2004-12-10为止,因为现在“IC计划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现实”(as IC plans have become realities around the world)。
2、Info-commons联机期刊:http://www.info-commons.org/
ALA的“信息共享计划”的出版物。它还有一个博客:http://www.info-commons.org/blog/

     我自然是用搜索引擎查出上面所有内容的。因为当时Google无法访问,我就用A9查,发现真是用对了,因为右侧会同时查出相关的图片:有IC的布局,也有实例照片,当然也会有其他。

     看到台湾译作“资讯公共空间”,或许用“公共”比“共享”更适合国人的口味。联想到Creative Commons的Commons被称为“共用”,也真是符合社会现实。现在愿意贡献让大家共享的人,与愿意共用别人提供东西的人,几乎不成比例。“共享”两字,容易让人产生心理障碍。要想在国内推广IC,除了图书馆方面要有领导重视、人员配备……等等等等,还须趁早将名称换掉。
     共享?想都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