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墨菲法则

    年末年初,大家都在回顾自己的2004,展望2005。想想自己既没什么值得回顾,也没什么值得展望。只不过不想让2005年第一天的博客空着,写一点关于墨菲法则,增加点谈资。

    墨菲法则,很简单的一句话:If anything can go wrong, it will(凡可能出错的事必定出错)。据维基百科的Murphy’s law词条,它是西方文化中的流行格言。到Google上去搜一下,发现各行各业都在用它,从球赛胜负、金融投资、企业营销到航天飞机失事…。还有”关于BLOG的墨菲法则“: “你可以一天都东看西看的,everything都很正常,可一但你想发布一个随笔的时候,BLOG就会出问题。”

    有很多专门搜集墨菲法则(Murphy’s Rules或Murphy’s law)及其衍生物的网站,以我所见Murphy’s Laws Site做得最好。上面差不多有关于墨菲法则的一切内容,比如分门别类介绍各行各业的墨菲法则。择要现介绍其Murphy’s teaching laws栏目下有关图书馆的几条墨菲法则:

 

Weiner’s Law of Libraries:
There are no answers, only cross references.
(看来在图书馆犯晕的读者还真不少)

Hansen’s Library Axiom:
The closest library doesn’t have the material you need.
(没关系,现在有馆际互借,还有送书上门)

London’s Law of Libraries:
No matter which book you need, it’s on the bottom shelf.
(对读者来说,开架借阅也有坏处)

Library Man’s Laws 之一:
You won’t find the books you checked out for that big project until after either the project or the books were due.
(有读者借书超期,同仁们应该心怀慈悲)

Library Man’s Laws 之三:
All librarians will be happy to help when you don’t need it, but will vanish when you have a question about the Dewey Decimal system.
(像一问在学网说的,”瞎主动讨人嫌”)

    看了别人的,自己也手痒。写一条关于编目的墨菲法则:
精灵的联机编目法则(cat wizard’s law of online cataloging):
花很大功夫完成了一条原始编目记录,上载联合目录数据库。系统提示:请维护数据库中相同记录!打开那条记录,显示的最后修改时间是自己上载之前5秒钟。

Update(2005-3-26)

    上面都是读者眼中的图书馆墨菲法则。一位美国学校教师馆员眼中的墨菲法则参见:”Reveyrand的图书馆法则“http://www.ifla.org/I/humour/humour.htm#laws

 

物价局是替罪羊

    老槐12月27日”物价新闻中的图书馆“引述广西物价局长工作会议关于”广西控制物价”的消息,”放开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如自费收养收费、社会福利院收费、图书馆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最后又发表议论,”无论什么计算体系,能算到使图书馆收费影响物价指数?绝无此可能!但如果我们的图书馆管理部门任由他人这样欺凌图书馆而无法维护图书馆权利,图书馆就成了物价的替罪羊,图书馆行业怎么可能得到社会的尊敬?”
    这篇文章又在学网引起一番论战至今,引得我也来凑一回热闹。其实该文后面各位的评论对这个通知的理解无疑是准确的。这个消息与控制物价上涨没什么关系,正因为物价局认为图书馆收费不会影响物价指数,才会放开其收费。其实质是”政府鼓励公共图书馆通过创收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于良芝等著《拓展社会的公共信息空间――21世纪中国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模式》)。这的确是件值得悲哀的事。
    在”读《拓展社会的公共信息空间》“中我曾引述作者关于图书馆关闭的”预言”,有一位网友DD评论说”公共图书馆关门?笑话!这中国这种事不会发生。&apos三个代表&apos,看来于老师还没琢磨透呢!”,当时我并没有理解。现在我想DD的话是对的。我国2003年的统计数据是公共图书馆有二千多家,应该都是县级以上的图书馆。在这一层次,公共图书馆怎么说都是形象工程,没有哪级政府会把它关了。只是在所谓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政府不愿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是将公共图书馆推向市场,结果必然是图书馆的公益性逐步丧失,难以承担起维护信息公平、弥合信息鸿沟的职能。


    物价局虽是政府部门,却不是图书馆政策的制订者。物价部门放开图书馆收费,正是政府或图书馆主管部门多年来倡导的创收政策的结果。所以,物价局是文化部的替罪羊。我们的图书馆学会/协会需要向主管部门交涉,而不是找物价局。
    至于物价局把图书馆与福利院甚至殡仪馆并列,就更没有什么可非议的了。尽管听上去不入耳,不过是其行业视角,两者都属”公益性和服务性”行业。福利院、殡仪馆仍归民政部门管,公共图书馆仍归文化部门管,一切并没有改变。大可不必为此悲哀。高校图书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不也是与管食堂、浴室之类的后勤相提并论的部门吗?
    再作一个极不恰当的比喻:在高校图书馆,虽然教授、学生…车队司机、食堂员工,得到的服务并非没有差别,但在图书馆的语言里,他们都被称为读者。

 

图林博客之开开关关

    游园在”岁末之博客?图林篇“评论中问”图林博客的起源不知归于何处?”因为他曾有心”做一个图林博客的排行”。我不知道图林博客的起源,猜想是厦门大学的sogg,他的”闲来无空“开张于2003年6月12日。
    如果游园仍有意做排行榜,只怕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做博客的人数量还不多,大多数持续的时间也不够长,文章数量怕也未到足以计量分析的程度。况且,博客开开关关是常事。bujai在”国内图情blog“中介绍了3个已有多月未更新的blog。LIS Blogsource设有Goodbyes和Happy Returns二个类别,专门收录那些关闭和恢复的博客。国内在一个blog坚持最久的或许仍是sogg,闲来无空开张至今发文不断。再看看其他国内图林博客前辈们的博客数:

  • bujai现在的Enjoy Searching,至少是他的第三个weblog
  • tsingove现在的钱涂无量起码是他的第五个网志
  • 超平的博客是她的第三个博客
  • keven说他以前曾做过多个,现在有的连自己也进不去了

    看多了博客关张的通告,有的有理由,有的没有说明理由。想来有客观的、技术的原因,也有主观的、非技术的原因。昨天是自己的博客开张二月,清早还很有兴致地将”文章分类”作了些调整,到晚上居然就有点意兴阑珊。Perseus Development公司的调查数据是,被放弃的博客平均维持时间126天,最长的一个在维持923天后放弃。想想自己大概做126天差不多,923天绝对是个恐怖的数字。

update:
经tsingove提醒,较早的还有Maoj,他的Easy Librarian2003年6月17日开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