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之中文名称规范

    今天看2005年第1期《新世纪图书馆》,才知道2004年11月15-18日召开过”第四次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从2000年起,分别在北京、台北和澳门举办了前三次会议。《新世纪图书馆》刊登了部分发言内容,江苏文化网会议主页
    我对三个有关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的”合作项目”报告感兴趣。只是看完仍觉得是各说各话,各做各的,看来是有限合作,至多是内容合作,在实体上大概不会变成一个的,将来或许可以形成一个中文虚拟名称规范库。
    综合谢琴芳”CALIS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建设方案及其实施进展“(p.3-5,内容与题名网上有所不同)和谭文力”中文名称规范数据库的建置与发展概况“两个报告,现有与中文名称有关的重要规范库情况如下:
    中国国家图书馆:1995- ;50+万条,增6000/月;UniMarc;UTF-8字符集;统一标目为简体中文,拼音以单字为单元。标准:《规范数据款目规则》《中国机读规范格式》《中文图书名称规范数据款目著录规则》
    HKCAN(香港7所大学图书馆合作项目):1999- ;12+万条;Marc 21;UTF-8字符集;统一标目为汉语拼音,依据《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7XX繁体中文,4XX韦氏拼音
    中文名称权威资料库(Chinese Name Authority Database, 简称CNAD,台湾中央图书馆/台湾大学图书馆):1990- ;52+万条/26+万条?;CMarc/Marc 21;Big5/CCCII字符集;繁体中文?。标准:《中文名称权威数据库使用手册》《中文名称权威数据库维护手册》电子版
    CALIS:2003- ,尚未正式使用;46+万条;UniMarc,提供Marc 21转出;UTF-8字符集;统一标目简体中文、繁体中文、外文,汉语拼音?

文学类图书的LCSH标引

    开学上班,见到哈佛燕京图书馆编目部主管林国强先生(James K. Lin)寄来的资料,回答我早几个月提出的一个问题,想起当时听他讲LCSH标引的情形。林先生曾在LC做主题编目多年,写过关于LCSH的专著。听他讲课举重若轻、收放自如,讲授+练习+点评,似乎不经意间,大家都掌握了LCSH标引,不得不佩服他的授课内容及方式。
    对于LCSH标引,首先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白”先组定组”,所有主题标目、子标目都要有依据,或者取自LCSH,或者按说明取自通用标目或词语(free-floating),或者仿照模式标题(pattern heading)。只是对于文学类图书,LCSH标引规则太多,光在《主题编目手册》(MSC)中列出的就有很多,还有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标引主题的问题,搅和得如一团乱麻,不好掌握。经林先生总结,就简单了很多。根据体会,择要编译其讲稿如下,遇文学类图书原编需标引主题时,可按图索骥(H…为《主题编目手册》规则编号):

一、文学体裁:
1、以下5种被称为主要体裁,与国别/语种组成主题词时正序:fiction, drama, poetry, essays, prose literature。如日本小说Japanese fiction。
2、其余被称为次要体裁,与国别/语种组成主题词时倒序。如韩国短篇小说Short stories, Korean;日本佛教文学Buddhist literature, Japanese。
3、作为体裁标题的子标目时,地点、时间、作者群体只能分别标引为多个不同主题。

二、文学评论:
1、[体裁标题]–History and criticism(或H1156中其他子标题)
2、[作者名称]–Criticism and interpretation(或H1110中其他子标题)
3、论题标题:
[650LCSH 标题] in literature(参H362)
[非650LCSH标题]–In literature(参H362)
[LCSH战争标题]–Literature and the war [ revolution, 等](参H1200,H1790)

三、文学作品:
[主题]–Literary collections(多体裁作品集,参H1095)
[主题]–Drama(参H1780)
[主题]–Poetry(参H1800)
[主题]–Fiction(参H1790)

四、文学作品(集)标引:
1、单作者:一般不做体裁主题(一);有特定论题时做论题主题(三)
2、多作者:做体裁主题(一);有特定论题时做论题主题(三)

五、文学评论标引:
1、单作者研究:
一般研究:做(二/2);
个别作品研究:做[作者名称].[题名];重复原作品论题主题(三)
2、二至四作者研究:做(二/1);每位作者分别做(二/2)
3、五位及以上作者研究:只做(二/1)
4、佚名作品研究:参H1155.8

六、翻译作品标引:
1、单作者:
单部作品:不做主题
作品集:[作者名称]–Translation into [语种]
2、多作者:做体裁主题(一)–Translation into [语种]

 

外国名人的名称规范

    王保贤总结在学术著作中,一个外国人有现成的中文译名,而译者却要另取新译名的三种情况:
1、译者认为现成的译名不妥,需要有新译名来代替;
2、译者要标新立异,别出新裁;
3、译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要译的这个外国人的人名已经有了现成的译名,或者压根不了解这个外国人的基本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这个外国人在中国还不出名,其中文译名不为学术界和翻译界的大多数人所了解;另一种可能则是这个外国人在中国已经比较出名,起码在有关专业领域是出名的,但译者本身却不了解这一情况。
    王保贤作上述分析,是因为看到某译著放着现成的中译名不用,自已硬译多个广为国内学术界所知的外国人名,让人有对不上号之感。

    中文编目时,也常碰到中译名的规范问题,包括责任者与人名主题。具体分析,依编目员工作”认真负责”程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图书本身对作者译名处理随意,如王保贤所总结的1-3点都有可能,总之是一个人,被译成了不同的名称。编目时,按图书中的形式照录。
2、图书中用了学术界通译,而编目员不予采纳,根据原文查找《世界人名词典》加以”规范”。
3、套录下来的记录,采用了学术界通译作规范名,与图书中形式不同。编目员按上述1或2″修改”原记录。
    做规范记录或取人名的规范形式,对编目员的知识面有比著录、标引更高的要求。对于不熟悉的主题,编目员一般都有自知之明;但著录一个人名时,一般编目员似乎很少考虑他/她是否学界名人,或者即使知道,也不知道如何查得其通译形式。
    王保贤认为如果译者不了解他所译作品中的外国名人,就”不适宜于翻译他所面对的那篇文章或那本书”。如果对编目员也有如此要求,那么就没法玩儿了。

原文出处:王保贤”你能把葛兰西与‘格拉姆齐’对上号吗?――也说外国人名的翻译问题”《文汇读书周报》2005年2月11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