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与处罚

    老槐参观昆山图书馆,写了那么多内容,留言者的兴奋点却都在”窃书”上,也是很有意思的。
    其实对读者违规的处罚,是图书馆公共关系的一部分。无论文明程度多高,经济多发达,偷盗现象都不可避免。即使再大度的图书馆,也不可能对”窃书”现象视而不见,理由不必多言。如何表明对偷盗现象的态度、如何陈述偷盗现象、如何处理偷盗事件,是需要图书馆精心策划的。
    在网上找香港图书馆,看看”一国两制”下的中国人如何对待”窃书”事件。
    香港公共图书馆没有把详细规则放在网上,只好找几个大学图书馆。总的来说,对”窃书”现象,既有隐诲陈述的,如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香港教育学院图书馆,”资料未办理适当出借手续”;也有实话实说的,如香港大学图书馆香港城市大学图书馆,明言”偷窃和损毁图书馆资料”(Theft or mutilation of library materials)。
    尽管对”窃书”的陈述有差异,但对”窃书”事件的处理,几家图书馆倒是有共通之处。本人尤其欣赏香港城市大学图书馆的规则说明。
    首先,规则中说明”偷窃和损毁图书馆资料”是”严重违规”行为,然后另附详细处罚说明:

 

一般违规:
携未办手续的图书馆资料,拿在手中或放在包中离开图书馆,在十二个月中第一次或第二次。
本人说明:换言之,一般违规未视为”偷窃”,可避免对偶而无意行为处罚过度,也可避免此种情况下的”偷书”指控造成与读者的冲突

严重违规:
a. 携未办手续的图书馆资料,拿在手中或放在包中离开图书馆,在十二个月中第三次;
b. 任何时候,携未办手续的图书馆资料,藏匿在身上离开图书馆;
c. 携未办手续的损毁图书馆资料,拿在手中或放在包中离开图书馆;
d. 被发现在损毁图书馆资料。
处罚:
a. 一般违规:记录于文档中,在图书馆保留12个月;口头警告
本人说明:同时在图书馆计算机系统读者记录中保留有关信息
b. 严重违规:
i. 严重违规(a):停借1个月,罚款100港币,信函告知有关部门;
ii. 严重违规(b)(c)(d):停借6个月,罚款250港币,信函告知有关部门及父母;
iii. 如果非法带走资料被发现毁损、但可修复,加付50港币处理费;如果无法修复,需付重购费加50港币处理费;
iv.  事件在校内以不通报姓名的方式予以通告。

 

伪书之假冒外版书

    曾经一度关注不断泛滥的假冒外版书,是因为这类”译书”不是缺少作者原名,就是缺少原题名,或者两者全无――对编目而言这类著录所需信息不全的书很令人讨厌。我习惯对译书根据国外OPAC确认有关信息,同时参考所标引的主题。译书有原题名的,就据以确认作者的规范形式,有作者原名的,就据以了解原题名。如果新书在OPAC上查不到,也会看看亚马逊。这些伪书或因查不到作者,或因查不到同名、甚至题名关键词类似的图书而被甄别出来。
    看那些名声赫赫的出版社,堂而皇之地在伪书封面自吹亚马逊销售排名第一,在封底杜撰《纽约时报》、巴菲特的书评,只能哀叹世风日下。作为一个编目员,能做的只不过是将其著录为一本普通图书而不是译著,权当那个外国人名是个笔名,似乎不能越俎代庖,加一个附注告诉读者,这是一本伪书――读者或许会问,图书馆为什么要买进伪书?

    我所能甄别的是那些子虚乌有的图书,对那些造假成精、以假乱真的出版社,则徒唤奈何。今天看到”2004年假书书坛之经典笑话”(《文汇读书周报》2005年1月28日第2版),其中一则”中国式的教科书”提供了真假《沃尔玛王朝》的目次如下:

 

中信出版社《沃尔玛王朝》目录
第一章:世纪交替,成为全球最大
第二章:我拥有经营者的灵魂
第三章:获得顾客忠诚的秘诀
第四章:创办人理想中的沃尔玛百货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沃尔玛王朝》目录
第一章:沃尔玛的诞生
第二章:沃尔玛的成长
第三章:沃尔玛初期的经营战略
第四章:沃尔玛的壮大

文章的评论是:”伪书的目录是那么地似曾相识――典型的中国式教科书模版。”

    那篇文章中另一个笑话是”汉语拼音当英文”:

《改变千万人生的一堂课》还附有英文书名叫”Gaibian Qianwanrenshen De Yitangke”。可见全球化进程在伪书界已经发展到语言的通用了。要查这样的英文书名,全世界也许只有www.坑你.com才能够查到吧。

    作者或许不知道,Google早些时候已经提供了汉语拼音检索,全部小写输入”gaibian qianwanrenshen de yitangke“,你的确可以查到”改变千万人生的一堂课”,点击链接,这本自封的”成功励志首席读本”充斥网络!还有免费下载,真是误人误到了家。

 

你链接到何处?

    在读书的时候就一直听到大讲”信息爆炸”云云,在自己来说只是多少时间信息量翻一番的概念,没有什么亲身感受,基本上与己无关。现在每天在网上看各种信息,才体会到信息之多根本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不得不做取舍。把看到的、有体会的东西写下来、作些链接,权当笔记,可以在需要时方便地找到,也算是赶上”博客年”末班车的内因。
    我喜欢作链接。在网上漫游,时常看后忘了出处,忘了如何追随链接而至某处,甚而忘了那几个关键词。得了思想,过后却无法找到值得引征的来源。所以开始经营自己的博客后,平常就养成随时记下出处的习惯。写博客时,谨记以下原则:
√既记录自己的思想,也记录触发思想的来源。这个来源可能是原始文章,也可能是提供某个文章的链接。
√一般不整篇转贴网上的文章,但作链接以方便今后参考。好文转贴多多,不愁看不到,自己就不凑热闹了。
√尽可能链接或提供文章的原始出处。这是出于习惯,也符合科学研究上的所谓”归誉”。

    2004岁末博客/blog之争时,博客中国随意转贴、不作链接曾经被狠狠地批判。其实网上转贴成风,一篇好文常常有数十甚至数百转载,不独博客中国如此。不知是否中国特色?最新一例
    商业网站转贴不习惯标出处,或许是耻于链接平头百姓(最近流行的说法是”草根”)。而草根们对著作权的认识倒在逐步提高。网上固然仍有人转贴不加标识、让人误以为是其原创,但不仅标明转贴、而且加上链接的时候也不少。只是很多人只链接自己所见之处而不作确认,把鲜花献给了文抄公们。曾经见到苏文纨在老槐”种自留地的感觉“下转贴”Blog十点建议”,就去网上找出处,居然有一篇文章提供的链接是”百度贴吧”,不可思议!

    当然,也不是所有文章都能找到可供链接的原始出处。或许原文本来并非网文,但总也该有出处的――报刊、图书。在看六翼天使的”洋兴一时,汉兴一世:Blog之汉泾浜“时,见到全文引用邓海珠的”大家来说汉泾浜”,未注明出处。因该文十分有趣,便有心在网上找出处,找了一圈,只看到最早大概是署名”文抄公”在1998年的一处,最终仍不知出于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