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书后索引:张琪玉《图书内容索引编制法》

    张琪玉先生近年致力于索引工作,近日见到其新著《图书内容索引编制法——写作和编辑参考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8月)。
图书内容索引编制法
    读书的时候,应该在目录学课中讲过单书索引,或许也提到过书后索引。但系统地讲索引,还是在检索课。检索课的索引,老师津津乐道的是CA的分子式索引、BA的生物分类索引或者穿空卡的元词索引、题内关键词索引之类特别、有趣也实用的索引,对单书索引尤其是书后索引,那是只字不提的。所以对于编制书后索引的技巧,一直很困惑。
    看完张先生此书,惑全解了。不知道国内之前是否有与之类似的著作,对我而言是首度见到。如先生一贯的风格,层次分明,注重细节,归纳齐全,列举动辄一二十条,让人叹为观止。
    封底介绍本书适合图书作者与编辑工作者参考,但部分内容对于普通作者而言,或许图书馆专业意味太强了些。如“3.2索引款目标目类型的选择”,除了单级标目,其他如多级标目、带说明语的标目之类,对于没有分类表、主题表使用与标引经验的作者,估计一看就晕了。

    除了内容方面,本书在以下两点上显得特别实用:
    第一,作为手册,专设一章“10 图书内容索引编制过程示例”,拿一本书的部分为例,几乎是手把手地教读者编制书后索引。
    第二,附有两个内容相同的书后索引,分别为简约方案与周详方案,让读者体会不同书后索引的特征以及使用感受。

    曾经在“读《百年文萃》之终篇”中为该书没有书后索引而感到遗憾,并引书中所收钱亚新转引的话“我以为一本好的书籍,假使没有一个好的索引,要失掉它一半的价值。因为没有这种指引的工具,不管是背诵或推想,要想将书中所包涵最精彩的思想和最动人的事迹使之再现,简直不可能。”
    当时自己认为,书已经出版,无法补救了。看张先生此书,才发现自己对索引的发展了解太少。“5.13.4 图书内容索引上网问题”中介绍台湾陈颖青提出,将索引脱离原书放在网上让读者需要时自行下载。张先生认为上网取代附于书后并不可取,但“对于学术价值较高、已经出版而不可能重印的图书,用此法补编内容索引,障碍最少,最易实现。将补编的索引放到网上供下载或查检,或许是可行的办法。”(p.107-108)
    有那么多人都在读《百年文萃》,而且好评不少。不知道读者中有否志愿者,为该书编一个书后索引,放到网上让大家共享?或者先投给什么杂志(比如《中国索引》,可惜是内刊),然后再上网。
    上网有很多选择,如开放存取的本专业电子文库E-LIS(http://eprints.rclis.org/)、国家图书馆的图书馆情报学开放文库(http://202.96.31.39/)。另外,厦门大学主办的“图书馆维基”(Library Wiki)也是个很好的选择,众人参与,可以将制作的索引进一步编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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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吕叔湘《民国时期总书目》序

    吕叔湘(1904-1998),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一位语言学家。前些日子查《民国时期总书目》,发现老先生对图书馆学也相当有见地。

    《民国时期总书目》是以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和重庆图书馆三家图书馆的民国馆藏为基础编制而成的,在书目信息都没有输入计算机的时候,编成这样一部包括数十万册图书信息、分类编排、题名索引的联合目录,其辛苦旁人恐难以想象。手上的是“教育·体育”分册(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 教育·体育 / 北京图书馆编.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5),书中的序写于1985年《书目》已经大体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时候,真不知编了有多少年。

    书中有两个序,作者分别为叶圣陶与吕叔湘。两位老先生都对《书目》作了充分肯定,吕老之后又直言不讳,以两个“感想”方式,指出《书目》的先天不足,进而指出了图书馆工作中的问题。
    吕老感想之一是关于《书目》的性质。吕老非常专业地指出,该书目只是一种馆藏联合目录,而非国家书目。换言之,称为“总书目”是不恰当的。当然这三家是大户,收录民国图书藏量占有极大比例是勿庸置疑的。
    吕老感想之二是《书目》没有收录线装书。我看题名索引,似乎也没有收录外文书,当时租界之类的地方出版外文书应当也有一定数量的。如此说来的话,即使称“民国时期中文馆藏联合目录”也不是很恰当。

    由线装书问题,吕老发出了更多的感想。“线装书没有收进这个书目,主要是因为在许多大图书馆里,线装书的分类编目和庋藏都自成系统……让一个读者老是不得不在两种目录里查过来查过去,仍然是极大的不便。这说明旧分类法和新分类法决不能长期共存下去。”
    “由平装、线装分家的问题又联想到语种分别的问题。在我们的图书馆里,外文书和中文书是分开编目、分开收藏的。因此,不但是关于同一个问题的论著由于语种不同而分别编入两本目录,分别放在两个书架甚至两个书库,连一本书的原文和译本也不得不分开两处。再加上线装书与非线装书之分,目录是三份,书库是三处。对于从事学术工作的读者,这也是极大的不便。在欧美国家,很多图书馆都是混合编排,把同一著作的不同语种版本放在一起,同一题目不同语种的论著也放在一起。这对于读者目录和借书就方便多了。我不知道我们的图书馆工作者怎样考虑这个问题。”

    多种分类法在检索方面的不便,已经由联机目录(OPAC)解决了,只要做了书目回溯转换,可以在电脑中一并查到。但分开管理、分别排架、三处乃至更多书库的问题在大多数图书馆仍然存在。
    并且,即使分类法统一了,如果不采用一致的同类书区分法(种次号?或者相同的著者号取号方式),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以本馆为例,除特别需要保护的古籍外,新版线装书也在古籍部,仍是吕老所讲的“线装书的分类编目和庋藏都自成系统”。另外,中文、西文、日文、俄文分别排架,因此同一种书,因装帧、文种的不同,可能在五个地方。暂不论线装书,它们的内容有所局限。其它书虽然都用《中图法》分类,但却以各自的著者号(或种次号)区分同类书,因此即使按索书号排在一个架上,也无法集中同一著作的不同语种版本。
    吕老说,“不知道我们的图书馆工作者怎样考虑这个问题”,也不知道大陆有哪个图书馆实现了中外文合并排架的,又是以何种方式实现的。

    暑假时CALIS联合编目中心开会,其中一个议题是中西文的区分,与会者都明白,这绝对是中国人制造出来的问题。如果说问题的源头,应该是国际图联(IFLA)的UNIMARC,硬是在MARC中造出了另一种方言,偏偏我们又跟随IFLA做了CNMARC。出于方便数据套录的考虑,国内中西文普遍使用不同的MARC格式,在碰到有中文、有外文的书时,就要想,是按中文做还是按外文做?出版的书各式各样,有时不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只好硬性定出一个莫须有的规则。
    不解决MARC方言问题,或许最终会成为MARC被抛弃的主因?

另:关于《民国时期总书目》的编排,参见“在书目中实践FRBR”(二)

《共享智慧――开源软件知识产权问题解析》笔记

共享智慧――开源软件知识产权问题解析 / 张平, 马骁著.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软件分类(p6-12):

  • 美国软件出版商协会(SPA):商业软件、自由软件、试用软件、公有软件
  • 美国自由软件基金会(FSF):专有软件、Copyleft软件、非Copyleft自由软件、试用软件、公有软件等

商业软件Business Software/专有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   

  • 含试用软件Shareware(国内也译成“共享软件”)

公有软件Public Domain Software
    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有效期已经届满,以及权利人由于不准备使之商品化而已经明确声明放弃著作权的软件。

  • 与开源软件对比
    开源软件的著作权仍然由权利人享有,受著作权法保护;
    公有软件除人身权外,再无其他著作权。

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
    1984年,Richard Stallman以自由软件基金会(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主席的身份,启动“自由软件联盟计划”(GUN Project)。自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可以自由运用该软件,无论是什么目的,这也是最基础的自由。
2、可以自由学习该程序怎样工作,并使之适应被许可人的需求,其前提是可以自由读取源代码。
3、可以自由重新分发复制品以便帮助被许可人的邻友。
4、可以自由改善该程序,并发布给公众,让整个社会得利,前提是可以自由读取源代码。

开源软件Open Source
    Eric S. Raymond的“Goodbye, &aposfree software&apos, Hello, &aposopen software&apos
    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用“开源软件”的提法取代“自由软件”

对开源软件与自由软件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

1、理想与现实:如果说“自由软件”更多地体现了一种自由的意志,一种强烈脱离世俗的人文力量,那么“开源软件”则具备了前者所没有的一种“入世”的精神,一种与商业世界融合并从中汲取力量的亲和力与凝聚力。
    1997年Eric S. Raymond写了一篇名为《教堂与集市》(Cathedral and the Bazaar)的短文,与Stallman强调自由软件道义方面的初衷不同的是,Raymond只是相信共享源代码可以产生更好的结果。他说:“我认为知识产权是合理的,我是个自由论者,我喜欢市场。但是现在人们采用的保密方法对工程和商业已经产生了很坏的影响。”(p86)
2、定义视角:“开源软件”的定义是从技术层面上讲,而“自由软件”则是从被许可的权利层面上讲。
3、许可证对权利义务的规定:开源软件许可证中,对被许可人权利限制比较严的许可证是自由软件许可证。

开放源代码首创行动(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p14-18)
    1998年,Bruce Perens和Eric S. Raymond等人发起设立“开放源代码首创行动组织”(Open Source Initiative Association, OSIA),目的是尽可能统一开源软件的认证标准。OSIA从软件许可入手,结合证明商标(OSI Certified)的使用,成为开源软件认定、发布的权威组织。

开源软件定义(Open Source Definition, Version 1.9)

1. Free Redistribution(发布的自由)
2. Source Code(对源代码的要求)
3. Derived Works(演绎作品)
4. Integrity ofThe Author&aposs Source Code(保持源代码的完整性)
5. 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
6. 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不得歧视任何应用领域)
7. Distribution of License(许可证的发布)
8. 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不得限制许可协议专属于某一个软件)
9. 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许可证不能影响其他软件)
10. 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许可证应保持技术中立性)

OSIA发布的开源软件许可证(The ApprovedLicenses)
    目前(2006/3/26)共58种,包括OCLC Research Public License 2.0

开源软件许可证的共同点(p45)

1、承认版权;
2、发布的义务――将获得的源代码再发布;
3、对发布的源代码的要求――须保证源代码的完整和可以被获得;
4、允许修改――可以根据获得的源代码产生演绎作品;
5、没有担保

开源软件许可证的不同点

是否允许同其他非开源软件代码混合
是否允许同基于其他许可协议的开源软件混合
是否必须公开修改后的程序
是否明确了专利许可授权
是否明确了专利侵权诉讼导致许可证协议终止
是否明确允许与函数库连接
是否只能按本许可证发布源代码(传染性)
是否允许多重许可
是否对应用接口作出规定
是否对商标作出规定
是否可以自由选择新的许可证版本
是否明确规定诉讼管辖地及准据法

开源软件与传统商业软件的成本分析(p155-156)

  • 费用成本
      开源软件:前期培训费用+定制服务费用+后期维修费用+升级费用
      商业软件:购买价格+升级费用
  • 安全性成本:开源软件相对安全
  • 兼容性成本:开源软件配套产品不足
  • 其他成本


参见维基百科

Open Source Software
开放源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