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编目原则呼唤统一”

    才打定主意不再写编目了,却忍不住还要再写一次,因为《新华书目报·图书馆专刊》为第一届全国文献编目工作研讨会出了一个专题“图书馆编目原则呼唤统一”,把原来很多人私底下抱怨的国内编目规则问题都放到了桌面上。实在值得推荐。

    栏目导语:全国联合编目中心是公共图书馆的代表,CALIS是高校图书馆的代表…两大系统存在较大的分歧,谁都不轻易让步…从世界范围来看,编目规则的统一是大势所趋,但是国内图书馆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即将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文献编目工作研讨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炉的…[会议上周在武汉召开]

    “问题综述”的小标题:

  • 两大系统各自为营
  • 保持特色还是与国际接轨
  • 用户的便利性谁来考虑

记者姜火明妙语
    中国图书馆学会曾经组织全国联合编目中心[国家图书馆]和CALIS的专家参与编写《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一书,该书去年推出了第2版。据谢琴芳介绍,国家图书馆根本不用这本书,而CALIS对于这本书的态度是:对的就用,不对的就不用。很显然,这里对与不对的标准完全取决于CALIS。双方都参与制定的规则,而且冠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之名,但谁都不用,这在外界看来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简直是“岂有此理”。

GB3792修订信息
    胡广翔负责的普通图书著录规则的修改稿从1999年起至今已经过两次修订,而且也通过了专家组的论证和评审,但历经7年之久,上报了两次都没有得到正式批准和发布。

顾犇

  • 关于图书馆编目的格式和规则,国家图书馆内部都有不同的意见,更别说图书馆与图书馆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了。
  • 现在就缺少一个能够拍板的人。
  • 编目规则在中国的统一不是一两年能够做到的,可能要数十年。

[感想:我可以安心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专家视点
顾犇 全国联合编目中心主任、国家图书馆图书采选编目部主任)
图书馆编目国际化是大势所趋

谢琴芳(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副主任)
制定全国统一的编目规则是当务之急

富平(国家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管理处处长)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编目规则

胡广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联机编目协调中心主任)
编目工作需要更标准、更规范

王松林(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教授)
联机联合编目体系当为理想编目模式

 

参见:关于编目工具书的愚人节公告二则

 

听上图馆长吴建中报告

    今天馆里请来上海图书馆馆长吴建中讲图书馆发展热点、趋势――大致是这个题目,因为没记笔记,大局性的就记不住了,只记得几个议题,有点惭愧。
    报告内容涉及国际图联IFLA的XX原则(一开始就没记住,再惭愧一次)、开放存取Open Access、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信息共享空间Information Commons、机构库Information Repository、WIPO的IDA中的图书馆原则、OCLC的环境扫描、大英图书馆的营销、RDA等,内容丰富。
    之前听吴馆长作过多次报告,去年也是4月,还曾听过类似主题(吴建中:开放存取环境下的信息共享空间)。说常听常新或许有恭维之嫌,但每次听讲总会有新内容,这大概是经常作报告而又能吸引听众的致胜之道吧。去年的报告是图书馆学会活动,馆内去听的没几个,此次吴馆长亲临,让埋头苦干的同仁能够更多地了解国际图书馆界进展,不至于掉得太后而不自知,真是很不错的活动。

    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两个内容都与IFLA有关。
    第一个,吴馆长由IFLA的四项原则(?),提出应当增加文化多样性。并讲到信息自由访问与自由表达委员会(Committee on Free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FAIFE)去年针对国内网络限制发表的声明,以及由香港大学图书馆馆长、上海图书馆两位馆长在IFLA邮件组的回应。吴馆长从文化多样性解读国内政策,说回应后在国际上效果不错,倒是国内有人不理解。
    我想我也是不理解者之一。理由有两,其一他没有谈到后来FAIFE新掌门上任后又有过第二次类似的声明(参见:轮到张教授发言了[2005-11-01,老槐也博客存档]),因而所谓的国际效果大可怀疑;其二,文化多样性是个很好的解释,但文化是个筐、什么都能“装”,比如维基百科不能访问或许用一元性来解释更恰当。
    维基百科不是天天必去的网站,要看还可以用其他办法通融,但近段日子原来每天保存自己网摘的Furl也不能访问了,用代理没法解决收藏问题,正烦心的时候听到“文化多样性”,真是莫大的讽刺。
    光顾着郁闷,重要的四项原则没记住,非常遗憾。好象最后两点是高质量服务、无差别参与(这不就是Library 2.0吗)。

    在IFLA网站上查到UNESCO在2003年,对信息社会世界峰会预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WSIS PrepCom-3)传达的讯息,关于“未来知识社会的四项原则”,提到了文化多样性,似乎不如不提:

Universal access to information, access to educati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cultural diversity are the four principles for future knowledge societies

 

    第二个,是IFLA的版权与法律事务委员会(CLM)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发展计划(IDA)提出的有关图书馆的几项原则。时下我正开始关心与图书馆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听吴馆长谈那些条文,对图书馆复制、利用资源的条件相当宽松,真是很鼓舞人。
    回家上网查原文,准备做尚方宝剑。IFLA的Committee on Copyright and other Legal Matters上有Library-Related Principles for 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da of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05),还有中文版“IFLA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发展计划提出的有关图书馆的几项原则”(PDF文件)。本想在这里放上全文,无奈又是不可复制的,就懒得打字了。更重要的是,文后说明:

这些原则准备用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各项讨论,其内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对图书馆、教育机构及残疾人的著作权例外的意义。这些原则并不被用作法令性的语言,因此并不反映在法令语言中出现的限制和限定条件。

    呜呼!还是一厢情愿,空欢喜一场。
    是不是我没有找对地方?

 

古籍著录标准ISBD(A)公示&国际编目专家会议信息

    IFLA网站的编目专业组(Cataloguing Section)是我经常访问的地方,因为它的Publications部分有需要参考的权威全文资料。
    上月底由邮件列表得知《国际标准书目著录(古籍)》2006修订草案(ISBD(A) 2006)开始全球征求意见,便又去IFLA编目专业组认真看了一遍。各大部分更新的内容都不少,特别是国际编目专家会议(IME-ICC)部分,加上了历届会议网页的链接(计划最后一届是2007年在南非召开):

    有关会议的报道以及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原文链接,都可以在这里可以找到。比如经典的“巴黎原则”(Paris Principles),比如2003版“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 。
    从这里再到链接的各届会议网页去看的话,原汁原味、内容丰富,直让人眼花缭乱。比如“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第二次修订版(2005年9月)、第一次修订版(2005年1月)和2003年12月的最初版本有什么不同(好在用不同颜色标示,很容易看清)。如果以前没看过这个声明,这里有林明、王绍平和刘素清翻译的2003中文版,以及术语的汉译


    ISBD(A)2006的公示情况是必得要了解的。自己原本对古籍一窍不通,也不知道这个古籍著录标准对中国古籍著录有没有指导作用,所以原文就不看了,只看个说明。
    和以前几个ISBD修订说明的情况一样,ISBD(A)的修订也是源于与FRBR中关于“基本级国家书目记录”(basic level national bibliographic record, BLNBR)的数据需求相一致。ISBD要求国家书目机构准备含有所有必备元素的权威著录,并设置了“必备”(mandatory)、“有则必备”(conditional)和“可选”(optional)。因而,FRBR中对BLNBR设定为“可选”的项目,在ISBD中也要改为“可选”(没有相反的例子,说明FRBR对著录详尽的要求比ISBD要低)。
    当然修订不止这一个方面,ISBD(A)研究组主席Gunilla Jonsson有一个修订内容的说明。边看这个说明,边对照ISBD(A)2006,即使原来不很了解,应该也不会看得一头雾水吧。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5月1日,有2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