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

今日端午,上午去参加第三届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本来自己与法律图书馆全无关联,起因是纽约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编目主管George A. Prager先生要在会上讲RDA,希望有个人能介绍下中国情况,于是承办方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找到了我。
以前参加“国际会议”,哪怕底下都是中国人,发言的也都用英语。很担心自己开口,外国人听不懂我说什么,中国人不知道我说什么,于是就用双语准备了PPT,让中国人也可以明白。后来听说有翻译,便松了口气,可以用中文讲了。
标题为“RDA及其在中国/中文的应用”,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RDA在中国,从对照出发也述及东亚其他地区情况;二是我所做的“RDA中文化”课题。由于种种原因,按20分钟准备的内容只用10分钟讲完,既没有展开,还跳过了一些细节。
今日Slideshare访问不了,日后上传再提供链接,或者过几日看会议网站是否提供。[2013.6.14:slideshare链接,梯子自备]

本次会议正逢端午,估计确定时间时没有看农历。来自北京的两位参会者吐槽:连上七天班,第八天出发来上海,开两天会,回去再上两天班,连着工作12天才能休息。真够惨的。

会议发的材料中有一纸“照片、录像、录音使用许可权说明”,说明参会等于默许被拍、被录,并同意将这些资料非赢利性公开——在开放获取及社会化网络营销盛行的今日,这种许可说明对于我们举办会议是个很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