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一周,下半旗为死难者致哀

    明天,汶川大地震一周……

《爱枣报》漫画“外援” 

    漫画来自《爱枣报》。和那个颇令人生疑的母爱短信不同(分析可参见魏英杰“少些感人的假消息吧”),这是来自权威机构的正式报道:

新华网的英文报道:Peru declares national mourning for Chinese earthquake victims (2008-5-17)

中华网引用新华网的中文报道:秘鲁宣布“全国哀悼日” 为中国地震遇难者致哀 

“秘鲁政府16日颁布最高政令,宣布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悼念中国在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
“根据这项政令,在哀悼日,秘鲁高级官员将通过中国驻秘鲁大使馆向中国地震中的死难者志哀,全国所有政府机构、军事设施、警察机关,以及所有秘鲁在国外的外交机构都将降半旗。” 

update(2008-5-18 22:22)

新华网评:
5月19日能否定为全国哀悼日(来自《东方早报》) 

    5月16日,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于《南方都市报》撰文,建议将5月19日定为全国哀悼日,以表达全国人民对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罹难者、救灾中的牺牲者的哀思,并向全世界昭示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生命的关爱以及“亿众一心”救灾重建的决心。
    在葛剑雄教授发出建议的同一天,秘鲁政府颁布最高政令,宣布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悼念中国在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这是秘鲁第一次为外国遇难者宣布“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
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
鸣响。

 

[update 2008-5-19]
赵国鸿:建议国务院降半旗,宣布5月16日为国家哀悼日(2008-05-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由国务院决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5.12地震已经符合这条法律的规定,建议中央政府尽快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