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开发数据信息素养课程”(参见博文)中看到“布鲁姆分类法”,很感兴趣,于是详细了解下。名称有译“分类法”,也有译“分类学”。必应的“布鲁姆分类学”搜索结果:
“布卢姆分类学是美国教育心学家本杰明·布鲁姆于1956年在芝加哥大学所提出的分类法,把教育者的教学目标分类,以便更有效的达成各个目标。根据布卢姆的理论析,知识可以分成以下三个范畴: 认知范畴(Cognitive Domain) 技巧范畴(Psychomotor Domain)及 态度范畴(Affective Domain) 每一范畴对应于学习的不同层次,而较高层次对应学科内较复杂的内容,亦距离对该学科的通达(Mastery,台湾译作“精熟”)的距离亦较接近。布卢姆分类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鼓励教学者对教学的三个范畴都要有所聚焦,以达至整全(holistic)的教育。”
查到网易博客有一篇““布鲁姆分类法”转载”(2011-03-06 11) ,文后用一个国外教学例子,说明布鲁姆分类法之认知范畴的应用(美国老师是如何讲灰姑娘的故事的),比较直观。
——— 布鲁姆分类学 Bloom’s taxonomy ———
以下综合自维基百科英文词条 Bloom’s taxonomy 和中文词条 布鲁姆分类学。
布鲁姆分类学(Bloom’s taxonomy,布鲁姆分类法)是一套用于分类教学目标的三层模型,包括三个范畴(domain):认知cognitive ,情感affective,技巧Psychomotor。其中认知范畴是大多数传统教育的主要关注点,常用于结构化课程学习目标、评估及活动。
本分类学取名自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时任制订本分类法的委员会主席,也是本标准最初文本第1卷的编辑:《教育目标分类学:教育目的的分类》(Taxonomy of Educational Objectiv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al Goals)。第1卷“认知”出版于1956年,第2卷“情感”出版于1964年。2001年“认知”修订版出版。
– 认知范畴/基于知识 cognitive domain (knowledge-based),6个基本目标,第1版6个目标逐级上升,第2版前3个逐级上升、后3个平行。
1. Remember 记忆(事实、信息)
2. Understand 理解(第1版:Comprehend)
3. Apply 应用
4. Analyze 分析
5. Evaluate 评估
6. Create 创造(第1版:5. Synthesize 综合)
– 情感范畴/基于感情 affective domain (emotive-based),中文版译为“态度范畴”,5个目标从低到高。
1. Receiving 接受:最低层,学生是被动地要求专注。若无此层次则无学习可言。接受也关乎学生的记忆和认知。
2. Responding 反应: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不只是对于刺激作出反应。学生也以某些方式作出反应。
3. Valuing 评价:学生可对一件物件、一个现象或一份信息给予评价。学生关联价值到他们获得的知识。
4. Organizing 组织:学生把不同的价值、信息及意念摆在一起,并利用他们本身的schema来将他们容纳在一起。比较、关联和细化所学过的内容。
5. Characterizing 特征化:学生试图建立抽象知识。(中文版译为“内化”:学生已将所学视为一种本能)
– 技巧范畴/基于行动 psychomotor domain (action-based)
【如维基百科词条前所说明的,原书只有2卷,分别是“认知”和“情感”,没有具体说明“技能范畴”】后来有其他人提出这部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