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墨菲法则

    年末年初,大家都在回顾自己的2004,展望2005。想想自己既没什么值得回顾,也没什么值得展望。只不过不想让2005年第一天的博客空着,写一点关于墨菲法则,增加点谈资。

    墨菲法则,很简单的一句话:If anything can go wrong, it will(凡可能出错的事必定出错)。据维基百科的Murphy’s law词条,它是西方文化中的流行格言。到Google上去搜一下,发现各行各业都在用它,从球赛胜负、金融投资、企业营销到航天飞机失事…。还有”关于BLOG的墨菲法则“: “你可以一天都东看西看的,everything都很正常,可一但你想发布一个随笔的时候,BLOG就会出问题。”

    有很多专门搜集墨菲法则(Murphy’s Rules或Murphy’s law)及其衍生物的网站,以我所见Murphy’s Laws Site做得最好。上面差不多有关于墨菲法则的一切内容,比如分门别类介绍各行各业的墨菲法则。择要现介绍其Murphy’s teaching laws栏目下有关图书馆的几条墨菲法则:

 

Weiner’s Law of Libraries:
There are no answers, only cross references.
(看来在图书馆犯晕的读者还真不少)

Hansen’s Library Axiom:
The closest library doesn’t have the material you need.
(没关系,现在有馆际互借,还有送书上门)

London’s Law of Libraries:
No matter which book you need, it’s on the bottom shelf.
(对读者来说,开架借阅也有坏处)

Library Man’s Laws 之一:
You won’t find the books you checked out for that big project until after either the project or the books were due.
(有读者借书超期,同仁们应该心怀慈悲)

Library Man’s Laws 之三:
All librarians will be happy to help when you don’t need it, but will vanish when you have a question about the Dewey Decimal system.
(像一问在学网说的,”瞎主动讨人嫌”)

    看了别人的,自己也手痒。写一条关于编目的墨菲法则:
精灵的联机编目法则(cat wizard’s law of online cataloging):
花很大功夫完成了一条原始编目记录,上载联合目录数据库。系统提示:请维护数据库中相同记录!打开那条记录,显示的最后修改时间是自己上载之前5秒钟。

Update(2005-3-26)

    上面都是读者眼中的图书馆墨菲法则。一位美国学校教师馆员眼中的墨菲法则参见:”Reveyrand的图书馆法则“http://www.ifla.org/I/humour/humour.htm#laws

 

物价局是替罪羊

    老槐12月27日”物价新闻中的图书馆“引述广西物价局长工作会议关于”广西控制物价”的消息,”放开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如自费收养收费、社会福利院收费、图书馆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最后又发表议论,”无论什么计算体系,能算到使图书馆收费影响物价指数?绝无此可能!但如果我们的图书馆管理部门任由他人这样欺凌图书馆而无法维护图书馆权利,图书馆就成了物价的替罪羊,图书馆行业怎么可能得到社会的尊敬?”
    这篇文章又在学网引起一番论战至今,引得我也来凑一回热闹。其实该文后面各位的评论对这个通知的理解无疑是准确的。这个消息与控制物价上涨没什么关系,正因为物价局认为图书馆收费不会影响物价指数,才会放开其收费。其实质是”政府鼓励公共图书馆通过创收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于良芝等著《拓展社会的公共信息空间――21世纪中国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模式》)。这的确是件值得悲哀的事。
    在”读《拓展社会的公共信息空间》“中我曾引述作者关于图书馆关闭的”预言”,有一位网友DD评论说”公共图书馆关门?笑话!这中国这种事不会发生。&apos三个代表&apos,看来于老师还没琢磨透呢!”,当时我并没有理解。现在我想DD的话是对的。我国2003年的统计数据是公共图书馆有二千多家,应该都是县级以上的图书馆。在这一层次,公共图书馆怎么说都是形象工程,没有哪级政府会把它关了。只是在所谓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政府不愿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是将公共图书馆推向市场,结果必然是图书馆的公益性逐步丧失,难以承担起维护信息公平、弥合信息鸿沟的职能。


    物价局虽是政府部门,却不是图书馆政策的制订者。物价部门放开图书馆收费,正是政府或图书馆主管部门多年来倡导的创收政策的结果。所以,物价局是文化部的替罪羊。我们的图书馆学会/协会需要向主管部门交涉,而不是找物价局。
    至于物价局把图书馆与福利院甚至殡仪馆并列,就更没有什么可非议的了。尽管听上去不入耳,不过是其行业视角,两者都属”公益性和服务性”行业。福利院、殡仪馆仍归民政部门管,公共图书馆仍归文化部门管,一切并没有改变。大可不必为此悲哀。高校图书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不也是与管食堂、浴室之类的后勤相提并论的部门吗?
    再作一个极不恰当的比喻:在高校图书馆,虽然教授、学生…车队司机、食堂员工,得到的服务并非没有差别,但在图书馆的语言里,他们都被称为读者。

 

中国人为什么过圣诞?

      今日平安夜,圣诞到了。杭州李明华在自己的博客上说,”这耶稣生日与我有何相干,与我们又有何相干?”是啊,中国人为什么过圣诞?难道只是因为商人趋利、国人崇洋?

      中国人信奉多神,对各种宗教从来是来者不拒。本土道教的发展,并不妨碍佛教作为异教的传入与兴盛。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佛、道相争只是表面文章,道士最多不过推波助澜而已,根子都是统治者觊觎佛寺兴盛带来的经济利益,与宗教无涉。同样,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仍至XX大法,在中国都不缺少信徒。
      中国人的宗教信仰是功利的,神是多多益善。人的需求很多,而单一的神法力有限。人不免一死,大家都想往生极乐世界,所以”阿弥陀佛”不离口。灶爷、财神更不可得罪。观音菩萨为了送子、施药、延命…..,有三十二变,方便大家各取所需。每一个热闹的神面前,都有一个让人膜拜的理由。当初耶稣还没有成为神的时候,不也靠治病救人、妙手回春赢得人心吗?
      中国人热衷于融合诸教。老子西出涵谷关后不知所终,原来是”入夷狄为浮屠”,道教”老子化胡说”一点都不忌讳将自己的始祖与佛祖混为一谈。一生杀人无数的关羽可以化为佛教护法神,而耶稣也可以成为”五百罗汉堂”中的一员。
      中国人不看重宗教。宣誓信奉无神论的领导同志,在求神拜佛、抽签卜卦时既无心理障碍,也无需避开下属。平时不吃斋,临时抱佛脚,大家都习以为常。象伊斯兰教那样,每年过一次斋月,一整个月见日光就滴水不沾,”中国胃”如何受得了?

      所以,为什么不过圣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