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LC与图书馆酒店的故事:版权与商标

    Tim打算给其蒸蒸日上的个人在线书目网站LibraryThing增加分类功能。在美国通用的有杜威十进分类法(DDC)和国会图书馆分类法(LCC),两者的电子版都要不菲的订购年费,并且如果要用在LibraryThing上的话,还有版权问题。
    美国版权法规定1923年前出版的属于公共域,Tim在谷腾堡计划(Project Gutenberg)中找到了1876年版的DDC(原来当时的题名那么长:A Classification and Subject Index for Cataloguing and Arranging the Books and Pamphlets of a Library)。尽管早年的DDC类别陈旧,类目不要说计算机,连留声机也没有,不过,如果粗分类,凑合一用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且慢!要使用DDC,除了版权,还有另一个障碍——商标。因为DDC的版权所有者OCLC,已经将杜威的姓Dewey、缩写DDC及全称都注册了商标,Tim戏称如要用1876年版DDC,就只好改用杜威的名Melvils(当为Melvil)了。

    从Tim的上述介绍,知道了DDC商标案。于是由维基百科的Library Hotel词条开始,试图在网上复原OCLC与图书馆酒店的故事。

    纽约的图书馆酒店(Library Hotle)是个仅有60套房间的小旅馆,毗邻纽约公共图书馆。其特色是以DDC给每个楼层、每个房间命名,并在各楼层与每个房间中配备相应类目的图书。楼层对应大类:3-9层对应300-900,10-12层对应000-200;各房间则对应小类,如色情文学800.001,音乐700.005,计算机600.004。旅客可以根据各自喜好选择房间。
    图书馆酒店2000年8月开张,由于创意绝妙而生意火爆,被美国权威旅游杂志康德纳斯(Conde Nast)评为纽约十佳饭店之一。2003年9月,OCLC将酒店告上了俄亥俄州首府哥伦布的联邦法庭——声称酒店侵害了OCLC的商标权,要求对方支付每年500美金的使用费。引起问题的,正是DDC。因为杜威(Dewey)、DDC和杜威十进分类法(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都是OCLC注册的商标。
    两个月后,双方达成和解,图书馆酒店得到OCLC许可,可在酒店及营销资料中使用DDC商标并向OCLC致谢,同时,图书馆酒店须向促进儿童阅读的非营利性组织提供一定的捐赠。大家都很满意,酒店老板说,“我们不认为在我们靠近纽约公共图书馆的美丽小酒店中使用杜威商标侵犯了OCLC的商标,但向OCLC的杜威商标致谢,并且做一些慈善捐赠以促进儿童阅读,而不是花钱诉讼,应当是解决问题的合理之道。”
    现在,图书馆酒店主页下方清晰地标明:Dewey、DDC和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是OCLC拥有并许可使用的商标。

参考:
Thing-ology Blog: Angry about classification
http://www.librarything.com/thingology/2006/08/angry-about-classification.php
Wikipedia:Library Hotel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brary_Hotel
纽约 – 图书馆酒店 Library Hotel
http://www.12386.com/theme_hotel/Library.htm
郑迪蔚:旅馆就是图书馆. 出版广角, 2004年第2期
http://www.gxppa.com/Article/gj/hwlf/200604/20060411102250.html
easy librarian: 分类法趣闻
http://www.csdl.ac.cn/ezlibrarian/archives/000707.html
OCLC: OCLC and The Library Hotel settle trademark complaint
http://www.oclc.org/news/releases/20031124.htm

关于LibraryThing请参见:thingISBN——用户视角的FRBR化成果

附言:
有位署名001919的网友在“也谈我们的分类主题词表”下留言,想要电子版的分类词表二次加工。如果是认真地当件事做,最简单的办法自然是花钱买一套,否则可以试试几个版本的网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虽然网上的这些《中图法》看来不像经过什么授权,也一直没什么麻烦,但那是非赢利性的。如果该网友对《中图法》加工后将成果商品化,或者成为某产品的一个部分,那么如果不解决版权问题,怕是会有麻烦的。

《OCLC与图书馆酒店的故事:版权与商标》上有2条评论

  1. 宜把此文与程氏《图书馆大酒店》放在一起读,别有味道。。。

  2. 我好像把这两个图书馆大酒店放一块儿对比了,具体地址都不记得啦。
    博主 对 游园 的回复: 2006-09-27 17:40:20
    是啊。怎么自己的东西都找不到了?我查了一下,是:图书馆大酒店:外一篇(http://youmeng.bokee.com/1009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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