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广告术

一位朋友想知道一种常见化学物质的某个物理参数,在网上没查到,换两部公交车到市图书馆去查工具书,结果失望而归。我问他是否咨询了图书馆员,他说没有——因为以前碰到问题时问过多次,答案都是不知道,所以他对值班的馆员根本不抱希望。
请他把物理参数名称的英译告诉我以后,试用Google查。发现还有不少外国人也在问这个参数,在Yahoo! Answers上有一个答案,但无法验证其正确性。
想到市馆有一个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这种简单的“事实性问题”应当正在其“服务公约”承诺的范围内,于是告诉朋友去那里求助。
一天后,朋友收到了回复邮件,看来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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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您好!
欢迎来到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
您在导航站提的问题已有回复,请点击 这里获得该回复:
谢谢您的提问,欢迎再次光临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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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一个链接,点击后链接到实际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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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来XX图书馆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

《氯碱工业理化常数手册》
著者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化学工业出版社 1988
该书第212-214页:无水氢氧化钠的比热容

请凭参考功能读者证到XX图书馆1楼综合阅览室调阅。

馆藏地解释:综合阅览室即是闭架的基藏书库,读者需通过1楼目录大厅的两排自助索书系统,插入带参考功能的读者证,键入书刊的索书号信息调阅。

如尚未办证,请见:办证须知(网址略)。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欢迎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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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咨询员已经查到了这个简单的数字,但就是不想让读者这么轻易就得到结果。想要知道答案吗?
1、请亲自到图书馆来一趟吧
2、没有办证吗?那太好了,请花钱办张证吧

由于提供的信息中没有必需的“索书号”,便根据回复中的书名链接到OPAC,发现该书除了“综合阅览室”(需要参考阅览/外借证)外,“中文书刊外借室”(需要普通外借证)也有,均处于归还状态。查“办证须知”:
普通外借功能 10元
参考阅览功能 25元
参考外借功能 50元

呜呼!还推荐价钱高的证让读者办。

显然上面的回复是一种格式化的模板,应该不是咨询员的个人行为。
原来网上咨询不是一种服务,而是一种广告术——专门用来钓鱼的。

update (2007-05-25)

早上匆匆上超星查到了那本书。在第212-214页没有找到所说的值,但在第90页找到了其水溶液的比热。是一个二维表,随溶液浓度与温度不同而变化。
如果我来回答咨询问题,我会在那个回复的前面加上这样一段:

NaOH的比热随溶液浓度的增加、温度上升而减小,其值在XXX(X%、度)-XXX(X%、度)之间。如需了解详细数值,请……

update 2

早上看了一眼那本书后,赶着外出去参加学习。到达目的地后,在课前草草做了更新。因为不记得数值,所以只能以XXX代替。刚才仔细看了该书,结果是:第90页为氢氧化钠溶液的比热,一个40X16的二维表;第91页为无水氢氧化钠的比热,一个折线图。
因此,如果我来回答咨询问题,我会在那个回复的前面加上这样一段:

NaOH溶液的比热随溶液浓度的增加而减小,基本上也随温度上升而减小,其值在0.986(2%、93.5度)-0.611(78%、149度)之间;无水NaOH的比热在熔融前随温度上升而增加,之后减小,0度时约0.35,300多度熔融前约0.50,熔融后约0.55,500度时在0.45-0.50之间。如需了解详细数值,请……

 

老槐留言说我的回答“仍是放个鱼饵”,那是因为我是在其“服务公约”承诺的范围内回复。如果是在本馆回复这个问题,我仍会按上面所写的那段回复(当然会加上信息来源),因为从提问看,他并不一定要了解十分精确的数值,这个数值范围或许已经满足了他的要求(我的这位朋友就只需一个大概范围,用于设备设计)。
但在“如需了解详细数值”后,我会简单地写上“请再联系”。到时我会扫描这两页,发给读者。

update 3 (2007-5-28)

经留言者提醒,超星上的那本书是1969年版的,与咨询员提供的并非同一版本,因而所在页数不同。

《咨询广告术》上有43条评论

  1. 摇头叹息中……

    这就是所谓的知识是经济,是商品,是外快,是创收?

  2. 难得象咱们这样的图书馆员呀

    看来我自己还算个称职的参考咨询员了

    对于那些图书馆想以此盈利的人表示BS!

  3. 精灵的update “如需了解详细数值,请……”仍是放个鱼饵,只不过比原来那个鱼饵香多了。

  4. 这就涉及到,咨询员是应该告诉用户查找的方法、路径还是直接告诉结果?

    似乎没有什么统一标准,完全看咨询员自己的热心程度和能力

  5. 用户首先需要的是结果,而不是方法。如果足够热心,可以在告诉他结果的同时,教授他方法。
    其实咨询员解答这个问题肯定是花了一些时间与精力的,这样的回复,可以说与已与人均不利。

  6. 终于又看到你了,从你这里第一次了解到图书馆WEB X.Y的知识,还得到一些西文编目的地址,前一阵去了美国,了解到他们中的一部分对 WEB20也是一知半解,谢谢你的翻译,让更多的人了解图书馆和图书馆的发展方向。

  7. 抱歉,我刚才那个评论可能发的不是地方,对BLOGBUS还不是太熟悉。
    对于参考咨询,我觉得可能还是和目前国内存在的馆级评选有关系,为了让读者更多的利用图书馆现有资源,所以很多问题图书馆只能诱导读者来图书馆使用,另一个就是创收问题,很多图书馆给馆员定了很高的创收目标,在以自己为本和以读者为本面前,只能更多的去考虑自身利益。不太成熟的想法,目前正在做图书馆管理员,小字辈儿的,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8. 依我愚见,这个咨询答复的失误不在于没有直接提供答案,而是没有向提问者做好解释工作。这个提问看起来是“简单的事实性问题”,但答案并不是简单的常数,至少需要几页的原文传递才能解答。既然参考咨询定位于知识导航,咨询员推荐图书是对的。但由于没有解释好,我们警惕性高的读者可能就感觉不爽了。之后的“介绍馆藏地及办证方法”的内容,出发点是为了方便读者,也被一眼看作是打广告了。最后“没有推荐便宜的功能”,馆员一看就知道是因为1988年的书不可能出现在中文外借室,这是书目的错误。同样因为没有在咨询答复中解释清楚,又成了打广告的铁证……

  9. 你们这些人真是会互相以及自我吹捧,不觉得倒胃?
    你们看过超星的那几张扫描图了吧,请问清晰么?
    说是可以做一个概括,请问你们,是不是已经知道读者需要大概的范围?而且本人并非专业人士,没有那么好的概括能力……
    1988年的书,普通外借有没有借呢?答案是:没有。如果我指出IPAC的错误,是不是会被自己馆的人扣一顶“不团结”的帽子?
    检索过程可以讲,但超星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并没采购,难道我自己用来检索的工具应该无偿地送给读者用?
    把两张纸扫描给读者看,好是好。第一,我上班时间有没有时间做?第二,费用难道我自己出?我不出,帐记在哪位头上?我自己在图书馆借书,全部都不免费!而且,请问读者的邮件可以收扫描的资料么?
    我觉得我既不是雷锋,也认为没有这么大的必要。他既然来过图书馆,应该知道可以办理临时证(5元)来调阅图书,我这么回答如果为了赚钱,就一定推荐去找文献提供部门。他们会帮读者复印资料的,当然要收委托费、复印费!!!
    是不是网络参考咨询除了让馆员支出额外的时间还要补贴金钱,这样你们才满意?

  10. 你既然用这个结果找到了数据,也该知道要检索这类的问题不是很容易吧,你看你自己用的方法:GOOGLE……
    我查到了答案却被你这么奚落,你想想你自己的水平该被怎么奚落吧……

  11. 你还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
    我说的那本书是1988年的修订版,你说的91-92页,可能不是这个版本吧,眼睛张大,看一下出版时间,是不是1969年?
    呜呼,这样马虎粗率的人居然还在评价别人……
    人心不古,怎至于此……

  12. 据我所知公共图书馆的办证收入是直接进政府财政的账,不存在创收概念,创收与馆员其实搭不上边,网上的指责太牵强。图书馆员不提供原始信息应该是被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洗过脑了。保护知识产权好是好,不过对于知识的传播和共享确实是一种障碍,图书馆是社会信息枢纽之一,馆员既要传播知识又要保护产权有时真是两难。

  13. 也来发表一点意见:
    首先,说馆员借此创收是没有依据的,就算是读者办证付钱,也不会直接落到那位回答的馆员头上,诸位都是图书馆的专家,应该知道提供读者服务的图书馆员肯定不会像卖货的那样拿佣金的,而且,相信各大图书馆的负责人也是绝对不会鼓励馆员为了钱去向读者推销“办证”的。因此,看不出那位参考咨询馆员有什么个人动机要这么做。
    第二,不直接提供答案也有几个原因:1)图书馆的参考咨询与大学教育功能相似,以“导航”“指导”为主。教会读者查资料是图书馆参考咨询的首要功能(请参考IFLA数字参考咨询指南:http://www.ifla.org/VII/s36/pubs/DigitalReferenceGuidelines-ZH.pdf),不能想象大学教师会每次都替学生做作业,如果每次都替学生做作业,相信他教出来的学生没有任何用处。2)教会查询资料的方法,目的是让读者从此以后能够举一反三,不用碰上类似问题再来请教别人。3)图书馆员不是各学科专家,实际上,每位读者在他自己的领域,应该比图书馆员懂得更多,图书馆员的责任只是告诉他,他需要的知识能够在哪里找到。至于找到的知识是否有用,还需各位读者自己分析(例如这个例子中,就有新老数据的区别,仅仅提供旧的数据,而不指出哪一年的数据,显然会造成误导)。4)当然,有些事实性回答的确可以直接提供答案,但要根据图书馆员手头现有的条件,也即各图书馆为参考咨询馆员创造的条件。或许有些图书馆的参考咨询馆员能够直接扫描,把信息发给读者(例如像CAT能够办到的那样。敢问CAT同志在哪个导航站工作?或者哪个图书馆的参考咨询工作有这么好的工作条件?),但是,据我所知,大多数图书馆的网上参考咨询是没有这么好的工作条件的。
    第三,关于知识版权问题。仅仅复印或扫描一两页图书内容给读者不涉及任何版权,再怎么洗脑,图书馆员也不会那么糊涂,这一点应该是共识。
    第四,本人认为那位参考咨询馆员的答复是一个完全符合数字图书馆参考咨询准则的答复,如果说格式化,我倒希望有更多类似的符合标准的答案。
    最后,各位似乎都是图书馆界的专家,不妨研究一下IFLA标准,再来发表意见,而不要像外行那样胡乱批评。

  14. 答某图书馆员:

    1、虽然回复是由咨询员提供的,但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认为是咨询员的问题(“显然上面的回复是一种格式化的模板,应该不是咨询员的个人行为。”)。我以为那是制度的问题,或许是我想错了。
    2、我并不认为那是个很容易的问题,如果我找到了答案,也不会让朋友去咨询。我知道咨询员找到答案是花了很多时间的,因为从馆藏看,那本书肯定不在手边,所以才会为之可惜(“这样的回复,可以说与已与人均不利。”)
    3、能够找到答案,却说“非专业人士,没有那么好的概括能力”,怕是自谦了。我的水平你也知道,能概括出来,你不会不能吧?
    4、出版年弄错,的确是个很大的错误,对编目员出身的我尤其如此。实在是当时匆匆要出门,没认真看书目信息就把书下载了。回家后直接看下载的书,上面也没有出版信息,以至未发现错误。
    5、是不是要指出IPAC的错误,就不说了吧。

  15. 谢谢你的解释。本人之前的确没有看过IFLA数字参考咨询指南,有的只是一点图书馆服务的本能。刚才经指点看了原文,内容指南部分第一句话是:
    “数字参考咨询服务必须提供信息,告诉读者您是如何为他们的问题找到答案的,借此培养读者的信息素养。”
    下面还有:
    “提供准确的回答——确证事实并了解(评估)出处。”
    或许我们对指南的理解不同?

  16. 哟,这么多老师在讨论啊,还有“叹息”“BS”,表情好丰富啊,就因为这里涉及到图书馆注册费用的问题啊。其实……嘿嘿
    我觉得重要的是:对于读者“在网上没查到,….去查工具书,结果失望而归”的问题,版主自己也没解决的问题,是“市馆有一个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的咨询员帮忙查到了线索,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自己“算个称职的参考咨询员”还要BS人家呢?有什么理由“摇头叹息”呢?
    请大家细看看,对于“无水氢氧化钠的比热容”,版主由于没有专业判断能力,一开始以为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于是想象着人家咨询员不肯轻易告诉读者。然后,版主update内容表明其认识到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指责人家的回答似乎有些冲动。这里其实反映了版主的率真、勇敢。
    不是一个数字就能回答的问题,引导读者去看更详细的原始记录,这正是咨询员严谨素质的体现。对于此类读者求证真伪的问题,咨询员应该给出出处而不是越俎代庖。我认为,这和图书馆要求咨询员以严谨的态度对待读者是直接相关的。
    提倡公益,但不应鼓吹“免费”。网上免费的东西不是您自个儿都不相信吗?不同著者的书籍对待这个问题都给有不同的表述,引导您来看,难道不应该吗?有很多实例表明治学严谨的人对这样的回答非常满意。
    如果有小读者问“珠穆朗玛峰有多高?”天哪,您打住喽,千万别给出一个您自认为正确的数字,那真叫误人子弟了。呵呵,开个玩笑。

  17. 同意楼上打的回复。总有一些人在网上自称是图书馆专家,其实对公共图书馆的性质以及它的基础工作一窍不通。大家扪心自问一下,究竟有多少人是真正关心图书馆的工作,尤其是图书馆的基础工作的?恐怕还不如阅览室里普普通通上架读架的临时工。不是一线的就没有真正的发言权,拜托不要写这种博客出来现了。真是感叹图书馆的混乱与某些图林人士的自以为是。

  18. 我想请问版主,如果你是参考咨询员,你是什么参考咨询员呢?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像版主想象那样简单的,你知不知道图书馆员回答读者问题的要求是什么?如果我现在问你一个法律或医学问题,你能够给我正确答案吗?我想我还是会不放心而去请教律师或医生的,我找你只不过是想你能够提供给我一个了解法律或者认识大概病情的途径。拜托。

  19. 看了这些评论,总的感觉就是图书馆的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是多么地脱节。这一脱节反映到对这个具体问题的争论上,就表现为:实际从事网上参考咨询工作的工作人员,在严格遵循IFLA数字参考咨询标准向读者提供参考咨询服务的时候,却被我们的理论研究人员误认为是在给图书馆收费打广告。我想,作为回答这个问题的当事人,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应该根本就没想过所谓的“咨询广告术”之类的花招。因此,在受到我们图书馆界前辈此类指责的时候,其惊讶和恼怒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CAT老师从自身的咨询需求出发,看到馆员既然已经找到了答案,又不正面进行回复,而是建议读者来图书馆办证翻书,觉得这样的答复有“钓鱼”之嫌,然后便驰骋其丰富的想象力,遂成宏文一篇,颇有一些鲁迅先生“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之风,惜乎用得有些不是地方。
    我想,这应该主要是由于双方缺乏沟通、缺乏了解所造成的。其实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都在为了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既然有了好的出发点,为什么就不能经常在一起相互探讨、相互学习一下呢?我们尊敬的CAT老师是否也应该多光顾一下市图的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具体了解一下它的运行情况再下结论呢?

  20. 虽然自己在图书馆工作,但本文所写完全是一个读者的感受。自己从来不是什么理论研究人员,跟“图书馆界前辈”更是八杆子打不着边。
    想象力每个人都有,包括这里所有的留言着。本文之所以会被人为有“丰富的想象力”,一是因为iPAC上有误的信息本身提供了“想象”的空间,二是因为一直以来该读者感受到了太多的心理暗示(新文“办证须知”即为其中一例)。我想或许不只是这一个读者有这样的感受。
    非常感谢海月的邀请,如果哪天改行做参考咨询,一定到联合知识导航站请教。

  21. 看到海月先生"看了这些评论,总的感觉就是图书馆的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是多么地脱节"一句,还以为其意思是:读者是"实际工作",而咨询条例是理论.没想到反过来了:读者是理论,咨询员是实际.
    看了那些长篇评论,又有一个感觉,这为偶们批判程斋主"用户永远是正确的"提供了一个案例.是的,用户从头错到尾,而咨询员没有任何错.
    若有人去医学咨询,说我头痛怎么办,咨询员回答是某医院六楼某医生专治此病.偶想,应该是有人喜欢此答案(他就是要找医生),有人不喜欢此答案(他不想找医生).但只有图书馆的咨询员才会面对不喜欢此答案的用户生气.也许这就是图书馆缺乏竞争力的原因之一吧.

  22. 小兵啊,这个案例,用户错在哪儿了?
    当然,从工作流程来讲,咨询员照章办事,也正确的.就此案例来讲,又是一个用户与馆员都是正确的情形(俺以前也提到过此类情形),但最终用户对图书馆的满意度还是降低了,说的不好听,就是图书馆把用户赶跑了. 用户都跑了,图书馆还有啥用?
    这时就唯有运用斋主的"用户永远是正确的"理念,来破解这一制度问题,实现图书馆自救.

  23. 致吴建中馆长:您的图书馆看来存在很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来自于您的馆员!当面对一个批评,你的馆员们没有一个站出来进行自省,相反,他们急于为自己辩解和开脱,并恼羞成怒地对提意见者讽刺挖苦,显得极为没有教养!据我所知,这个博客还有一些海外的读者/粉丝,很遗憾,恰恰是你们自己,让人看到了一个极为糟糕的图书馆员群体。
    不管您的馆员们对一个站在读者立场的意见能不能接受,我认为你们首先要明确一个事实,那就是,读者对网上参考咨询服务还不太满意!如果你们觉得楼主不能代表读者,这很好办,随机采访一些读者,看看他们的判断!当然,如果你们永远都觉得自己有理,读者错了,那我们也无话可说!
    有一个事实我想提醒您和您的同事们,对于图书馆服务,根本不存在对与错,只有一个标准:读者是不是满意!
    您的同事还表达了这样一个态度,他们已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更没有愿望把参考咨询做得更好,这表明您管理上也出了问题,您该换人了!可以招聘有能力、有愿望、有兴趣做好这项工作的人来做。

  24. 我想,这里有一件事情必须进行一下逻辑上的辨析。所有来这里看博客的都肯定是图书馆界的圈内人士,其原因就在于,博客的主人就是图书馆界的资深人士——这点我想CAT老师也不必过于自谦。那么,在这篇博客上所发表的所有文字按道理都应该是至少代表了图书馆专业人士的某种看法或者观点的。因此,我们不会也不可能认为CAT老师的这篇宏文里面完全是读者的意见反馈。事实上,这篇文字中的许多评论(其中最著名的当然就是此文的题目《咨询广告术》)是,也只能是具有长期图书馆工作经验、对图书馆工作有一定认识的业内人士才能作出的。对于这一点,我想,凡是读过这篇宏文的都是不能否认的吧。又及,既然这个博客在海内外均有一定的影响,那么其所发表的文字应该都是经过作者深思熟虑的,是代表了其本人的想法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恐怕也不能把这篇文字完全当作读者的意见反馈来看待吧——事实上,读者如果真的想反馈意见的话,直接跟图书馆联系不是更直接更有效吗?
    另外,我在上一篇评论中提到的所谓“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的界定,是从网上参考咨询的实践和博客主人的理论研究工作这个角度来谈的。不成想,“小兵”兄居然可以作相反的理解,那就只能佩服其无比丰富的想象力了。不过,我现在也有点后悔自己的这个提法了。因为,CAT老师自己也承认没读过IFLA的数字参考咨询准则,于是我似乎应该也没有非常强的底气来将其归入“理论研究”者——至少是网上参考咨询“理论研究”者的范畴。从这一点出发,我又觉得“小兵”兄的指责非常有道理了。呜呼!
    至于“知名不具”兄的言论,作为局外人,我个人也就不作过多评论了。因为这里毕竟是博客,不是市井街巷,扣帽子、骂街一类的言辞本身已经超出了我们讨论的范围了。

  25. to海月,人家编目老师已经将IFLA的数字参考咨询准则的相关内容贴在评论里了,您是没看到呢还是根本就看不懂?“数字参考咨询服务必须提供信息,告诉读者您是如何为他们的问题找到答案的,借此培养读者的信息素养。”“提供准确的回答——确证事实并了解(评估)出处。”

  26. 看了“某图书馆员”的表白,一方面为其坦率而赞叹,一方面为自己没有落到这样的图书馆员手中而庆幸。总以为像那些杰出的图书馆员们说得那样,他(她)们干这一行不但要有一个脑子,还要有一颗心!
    有感于某图书馆员 () 发表于 2007-05-28 14:57:47 留言:“我觉得我既不是雷锋,也认为没有这么大的必要。… 是不是网络参考咨询除了让馆员支出额外的时间还要补贴金钱,这样你们才满意?“–“某图书馆员 () 发表于 2007-05-28 14:57:47 “

  27. to维尼熊老师: 如果您只来过一趟,嫌这里一片混乱且自以为是的人太多,您大可不必动肝火,只需将这片宝地留给那些愿意来此上当受骗的人就好了。不过您要是来过多趟,光是看看博客的标题,就应该承认精灵老师介绍给大家的新知识和与大家分享的感受是多么珍贵!要是您有更好的去处,请介绍给我们。

  28. 李波老师推荐的IFLA指南是个很好的资料,当领导的更应该读。(不过请注意这是指南而不是准则或标准)。 文件开头的一段话可能能为各方提供一个共同探索和努力的方向:“Librari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may have different traditions of public service, which both affect their current reference practices and their patrons’ expectations.““Some issues raised in these guidelines may ultimately warrant additional consideration and expansion-issues such as the management of change: how does the administrator of a digital reference project mitigate the impact of new models of work on an institution’s staff, schedule, and clients? Additional work might also be done to determine the exact funding requirements for these efforts in a variety of different communities, with respect to staffing, resource acquisition, and equipment.“ — http://www.ifla.org/VII/s36/pubs/drg03.htm

  29. to充耳不闻,我想CAT老师在写这篇文章(不是写评论哦)的时候是没看过IFLA数字参考咨询标准的吧,那么写这篇文章时的论述角度是否能完全认为是我所谓的“研究工作”者呢?——这便是我上篇评论的原意。可能是我的文字水平太差,所以导致了您的误解,在此致歉咯;)
    另外,我想,虽然是博客,可以随意发表言论,但是基本的网络道德还是要讲的。凡事都应该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才是。断章取义、恶意谩骂,甚至人身攻击这类的现象,如果出现在我们这些自诩为是“文化人”的图书馆员中,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吧——更何况,还有那么多“海外的读者/粉丝”在那里看着呢,我们这样低素质的口角让别人见了岂不是要贻笑大方么?
    多说了几句,呵呵,还望诸公能够自省一下:)

  30. 仔细看看某些图书馆员的辩白,真是太有意思了,一遇到别人批评,立马反驳说“有谁真正了解图书馆工作?”上图的工作环境很糟糕吗?有很多外人不知的内幕吗?搞得自己很苦大仇深似的。
    要不,你们跟俺们换一换?俺们这里条件没你们好,挣得也没你们多(差很远呢),但俺们对待批评比你们有风度,对待工作和读者也没有你们那么大爷。

  31. 补充一句:“网上联合知识导航站”的主页(http://zsdh.library.sh.cn:8080)下就有上图的冯洁音老师翻译的“IFLA数字参考咨询指南”中文版的链接,个人对此也是研读了很久,我很愿意跟大家分享自己的阅读心得:)

  32. 这个海月怎么这么拧啊,按你们的指点去看了IFLA的指南,看了以后也没觉得你们有理呀,是相反的证明。

  33. 这里还有“你们”“我们”么?原来某些人在说话前已经预先设定了自己的立场,或者说自己的阵营——于是,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党同伐异的事情实在是没有兴趣。
    至于IFLA的指南,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与我进行个别交流,希望就不必贴在这里了——反正我的邮箱已经公开了。站在纯学术的角度,我是非常欢迎各位老师的批评指导的。

  34. 请问编目精灵是否看过知识导航站的用户需知?如果没有这里帖一下:本站不提供扫描、复印、邮寄等各种原始文献传递服务。

  35. 这位某馆员看来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业务上也是有一套了,应该是一位老资格的图书馆员吧。但是从他的回复看,他只能是一个老图书馆员,绝不是一位专业的图书馆员,缺乏专业素质。从他的三篇回复看,雨僧只有一个印象:小家子气,说话如同贩夫走卒。

  36. 这位“充目不视”也很可笑,把编目老师说的可以用扫描的方式把原始文献中能回答用户问题的部分提供给用户等同于原始文献传递服务,我真是服了上图这些搞咨询的图书馆员的素质了。

  37. 拜托下图人,你仔细看过编目精灵的原话吗?"到时我会扫描这两页,发给读者。"这个是不是原文传递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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