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在我的链接中有两个《中图法》网页:
    一个是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作为新生入学教育课件建立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详表。提供按类逐级展开显示,以及输入分类号查询分类表等级树的功能。可查询主表类号及未作复分、仿分的类号。在网上还有一些图书馆提供类似的网页。
    一个是飞达光学网上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查询系统。提供类名和注释的全文检索,同时链接有“简表”。检索很方便,遗憾的是,数据有些遗漏。

    上月国家图书馆主页改版,今日偶然发现其中的《中图法》主页也作了更新。
    这个被称为“《中图法》编委会”的网站,基本内容仍停留在2000年,未免太过落伍。连新闻、动态也没有更新,没有早已出版的《中图法》电子版信息,更没有即将出版的《分类主题词表》电子版信息。
    不过,看整个框架,还是值得期待的。特别期待“正在建设中”的以下几个栏目,但愿不会一建五年,不见动静:

  • 中图法电子版
        我们终于将有因特网的正版《中图法》了?如果到时注册、收费,那还是空欢喜一场。
  • 疑难问题解答
  • 新学科新主题
        这二个栏目,相信是许多分编人员十分喜欢的。
  • 中图法BBS站
        每回《中图法》新版出来,都会引来论文狂潮;而点评《中图法》,则是分类方面论文常盛不衰的主题。如果此BBS开通,有编委会关注,想来一定会挺热闹的。

    特别推荐其“国外站点链接”。链接各种国外分类法(BC、DDC、UDC、CC、LC等)或其介绍,以及相关研究团体,颇有些有价值或有意思的链接。

    有一个疑惑:显示在标题图片中且不断游走的,是一个无法访问的网址:http://www.ztf.publicf.gov.cn――或许是未来的《中图法》网站?

更新(2007-10-28):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网上参考咨询台的“中图法简表”,实际上是个逐级展开的完整表,除了没有附表。

世界书目控制(UBCIM)的终结与重生

    在文献信息组织与管理领域,“世界书目控制”(Universal Bibliographical Control,简称UBC)如雷灌耳。作为国际图联(IFLA)中的一个组织或项目或活动,它曾负责制定“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开发UNIMARC,并出版《国际编目与书目控制》季刊(ICBC: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and Bibliographic Control)。虽然ISBD、UNIMARC及ICBC的影响日益扩大,但作为母体的“国际书目控制”,如今却已不复存在。
    1973年IFLA成立UBC国际办公室,1980年代(?)发展为“世界书目控制与国际机读目录”(Universal Bibliographic Control and International MARC,简称UBCIM核心项目,其目的在于协调国家级书目控制标准与系统的开发、以及书目数据的国际交换。2003年3月1日,随着项目主管Marie-France Plassard退休,UBCIM也结束了长达30年的活动而宣告终止。

    2003年8月,IFLA与国家图书馆馆长会议(CDNL)建立了一个新的联盟,继续并扩展原来由UBCIM及UDT(IFLA的另一个核心项目)所做的协调工作。联盟全称“IFLA-CDNL书目标准联盟”(IFLA-CDNL Alliance for Bibliographic Standards,简称ICABS。其三大目标是:

  • 维护、推广与协调与书目与资源控制相关的现存标准与概念
  • 发展书目与资源控制策略,确保推进新的与推荐的协议
  • 推进对电子资源长期存档相关问题的理解

认真研读一番其目标与行动,可以对本领域目前的最新关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UBCIB的国际MARC部分,目前由“IFLA UNIMARC核心活动”(UNIMARC Core Activity) 继承,目的是协调UNIMARC格式的发展、维护与推广。而UNIMARC的维护与更新,也就是技术性的工作,则由“UNIMARC常设委员会”(Permanent UNIMARC Committee,简称PUC)负责。

 

图书馆目录回溯转换的质量要求

    虽然图书馆计算机管理在国内已经逐渐普及,但书目的回溯转换仍是很多图书馆需要面对的问题。一方面是少数小型图书馆计算机化刚刚起步,需要回溯转换;另一方面,许多大型图书馆由于馆藏量巨大,只有部分常用书目数据已经进入系统,待回溯的书目数据仍有相当数量。
    与前些年计算机管理系统刚开始普及时,全馆动员录入书目、馆藏数据不同,目前不少图书馆选择外包,因为现在已有不少可供选择的外包公司。图书馆需要回溯的文献类型(书、刊、非书资料)、语种(汉、英、日、俄、小语种)各异,不同公司服务不同,不同类型文献书目记录的价格、质量也有很大差异,选择时自然有许多值得推敲的细节。
    有一些历史的外包公司会有一个相对较大的书目数据库可供套录,而一般这些数据都经过自己与用户的检验,质量相对高些。但如果是专业图书馆,或者是回溯旧书,收录图书并非一般可套到的,则其优势就不明显了。对于特殊文献类型,如音像制品之类,则除了个别外包公司,一般都不但没有现成的数据可套,而且公司还没有成熟的编制规则与流程,很可能回溯的过程就是图书馆为他们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的过程(建议收取培训费抵充部分数据费^-^)。

    除了种种细节,仅就数据质量方面,图书馆应当持有什么样的要求?简单一句话――要求不必过高。回溯数据是自用的,目的不是交换,无需过高要求:
    首先,不能以编目员的要求来要求他们。图书馆提供的模板或基本字段要求表应当简洁,字段总数不应太多,尤其附注字段不必区分太细。国内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打字高手为主,数据原编为多,每天完成工作量是编目员的数倍或十数倍。如果其质量能够达到编目员水准,那么编目员不下岗谁下岗?
    其次,不能严格要求符合编目规则的操作。编目规则之严格细致,虽编目员尚不能说完全掌握,自然没法要求打字员。更主要的是,在操作程序上可通融则通融。
    第三,别太把“主题”当回事儿。有主题的记录一眼看上去显得比较规范。不过,如果公司的记录不是从国图或CALIS等处套录而是打字员临时编制的,那么他的“主题”至多也就是题名关键词之类。打字员们既没有时间分析主题,也不懂主题标引规则,甚至所用的根本不是规范词。这种“主题”不要也罢,图书馆还可以省些钱。只要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能够由题名等处抽取关键词进行检索,对用户的检索结果是差不多的。
    前些日子参加某馆书目回溯招标,有专家特别指出有外包公司影像资料编目程序不规范,不看片子就著录。标准做法自然是看播放的片头、片尾,但如此要求势必增加成本,需要大规模回溯的图书馆更赔不起太多时间。录像制品的标签、包装一般除片名、制片、导演、演员等外,还会有片长、制式等信息。虽然放映画面与标签等处信息可能不一致,但简化一下,就按标签、包装著录,再加个附注字段说明信息来源,也就OK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1996)规定的主要信息源为“录像带和电影片的片头(尾),亦可用标签、盒封为代主要信息源。”)
    看看MARC记录权威LC那些回溯的旧记录,不符合规范的多了去了,不照样挂在网上让全世界评头品足也没觉得丢人现眼吗?

    当然,质量要求不高绝不是没有要求,只要满足最低要求就可以了。评价标准是用户能够找到图书馆拥有的所需文献,并且找到的正是他想要的:
    第一、著录的信息没有错误,或者说错误率低于一定值。信息取自规定信息源或附注说明的信息源,两者必须一致。如果套录记录,套录的必须是在编文献的记录,而不能张冠李戴!后者需要特别重视核对。
    第二、提供基本著录信息,不应遗漏重要信息。
    第三、提供必要的检索点。一般通过基本著录已经同时完成了提供检索点的任务,但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增加检索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