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目的变革

    看Barbara B. Tillett博士(美国国会图书馆编目政策办公室主任)的文章“改变编目,但别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Change Cataloging, but Don&apost Throw the Baby Out with the Bath Water!(PDF文件):
    “未来我们将以不同方式编目,但保留基本编目原则的精华,并得益于规范控制。我们的工具不仅会改进未来的目录,而且会改进明日世界的信息寻找体系。”
    文中的几个小标题,反映着目前对编目工作的普遍质疑:

  • 我们不需要图书馆目录
  • 我们不需要MARC格式
  • 我们不需要编目规则
  • 我们不需要规范控制

    Tillett对这几个质疑自然持反对态度,但她的反对是建立在改变目前编目现状的前题下的。通过此文,我们可以了解图书馆目录、MARC格式、编目规则、规范控制诸方面的发展趋势。

    此文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不是那些具体的趋势,而是这些趋势显示出深处危机中的图书馆界或者编目界不再自以为是,动辄想进行“用户教育”,让用户跟着图书馆的规则走,而是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尽可能地、向更广层面的用户提供方便、保留用户自己的选择。
    那个图书馆员换灯泡的幽默设问:“拧紧灯泡需要多少编目员?”答案是:“只要一个,但是他要先看一下国会图书馆是怎么做的。”当我们做什么都需要查手册,而不能依据目录功能或者用户需求直接做出决定时,做一名编目员实在是很令人悲哀的事。当我看到Tillett说“AACR下一版计划是解释规则后面的原则”,“基本的一条是训练编目员了解,为满足基本的用户任务需要些什么”时,我对AACR 3充满着期待。

    最近常常想到,我们跟着国际通行做法或者国际标准走,而那些通行做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面临图书馆界之外的强势挑战,编目方面的通行做法也在不断地发展。我们或许缺少系统的研究,却未必没有认识到编目中存在的问题。当别人在探讨新的认识,或者重新检讨过去的失误时(比如Tillett谈到的在1980年代取消责任者关系词),如果我们仍然只依据那些已经成文(而实际上已经有些落伍)的国际规则制定我们的新规则、指导我们的工作,一定数年不变,那么我们只能永远地落伍。
    当然,更落伍的是,其实并没有用户需求之类为依据,却制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规则让大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