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届会议(2019年2月25日至3月22日),发布《文化权利:十周年报告》,纪念文化权利任务创建十周年和《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七十周年。
Cultural rights: tenth anniversary report – 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in the field of cultural rights (2019-01-17, A/HRC/40/53;英、法、西、阿、汉、俄6种文字)
报告概述了联合国自2009年设立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以来的工作、未解决的挑战、未来十年的任务及对各方提出的建议。
人权到底有哪些?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发展权……,留给感兴趣的人去探索吧。
报告中提到与文化权利有关的2个联合国文件《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七条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五条,从联合国官网找来相关条款备查。
—— 世界人权宣言 ——
《世界人权宣言》是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由来自世界各个地区不同法律和文化背景的代表起草,于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召开的大会会议上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的共同成就,第一次规定了基本人权应得到普遍保护。《世界人权宣言》已被翻译成近500种语言。【2018年12月10日,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十七条
㈠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第2200(XXI)号决议通过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按照第27条规定,于1976年1月3日生效。【中国1997-10-27签署,2001-3-21加入】
第十五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
(甲)参加文化生活;
(乙)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
(丙)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利。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
四、本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的好处。
第二十七条
一、本公约应自第三十五件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二、对于在第三十五件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批准或加入本公约的国家,本公约应自该国交存其批准书或加入书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