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辞典》(020. 333 教判)

鎌田茂雄編. 中国仏教史辞典. 東京堂出版, 1981.9. 450p; 19cm. ISBN 4490101503
参见:《中国佛教史辞典》译前语(日语不精、佛教不通,译文仅供参考)

333.教判
教相判释的略称,指判别教之相(内容)并加以解释。根据说法的样式或者深浅优劣等的价值基准,对释尊一代的说教进行排序、评等,是贯穿中国佛教的最大的特征之一。在印度佛教中,本来并不存在为实现佛教的发展而进行的教相判释,只不过有些类似于《解深密经》等的著述。然而在中国,印度佛教历史上发达的众多大小乘的经论在传来并被翻译时是无序的,完全没有考虑到它们的成书顺序及各经论间的关连性。在中国,“经”原来是超越时空的、绝对的,然而由于译出的经典全为“佛说”,而作为释尊一代的说教,这些成书状况各各不同的经典相互矛盾的情况相当普遍,因而对它们加以排列、体系化无论如何也是必要的。这就是教判的起因。因而在中国的佛教者接受佛教时,不得不开始按各人各自的价值基准对各说教作没有矛盾的价值排列,选定自己的立场,由此在中国佛教中出现了印度佛教中所没有的宗派。因此可以说,中国佛教是从教判出发的教判佛教,从鸠摩罗什的一音教、慧观的二教五时判开始,从五世纪到八世纪,除总称“南三北七”(中国南方的三师与北方的七师)的诸教判之外,出现了众多的教判。举出其中主要的,即最早期的鸠摩罗什的一音教,说如来只持一圆音说法,听者对应于其机根,生出大小半满的不同理解,这根据的是《维摩经》的一音说法。罗什的弟子竺道生提出,如来的说法可区别为善净、方便、真实、无余四法轮这四种,并倡导顿悟成佛。顿悟在印度佛教中不曾言及,到中国才成为问题,顿悟(顿时达到究极之悟)、渐悟(按一定顺序逐渐觉悟)论是中国所佛教独有的。刘宋的慧观把这种顿、渐思想拿到教判中,认为在佛一代的说法的化仪(解说教的形式、方法)中有顿、渐二教之别,把《华严经》作为顿教;由此按《涅槃经》的五味说,渐教中设有五时的区别。另外,虎丘山的岌法师在顿、渐二教之外加上不定教,共三种,提出渐教中的有相、无相、常住三时;而宗爱又进一步加上法华同归教,成为四时。法云根据《法华经》提出羊车、鹿车、牛车、大白牛车的四乘教。在北方,北凉的昙无谶提出半满二教的教判。另外,菩提流支主张在如来的一音中大小并陈的一音教,同时提出顿、渐二教。地论宗南道派的慧光提出顿、渐、圆三教的同时,从教相方面提出因缘、假名、诳相、常宗四宗判,这四宗判作为地论宗南道派的教判得到广泛应用。隋天台智顗在《法华玄义》卷十中,举出以往的“南三北七”诸教判及四宗、五宗、六宗判等,对此加以批评,自己提出了三种教相及五时八教的教判。智顗所依据的经典就是《法华经》,但他却从根性的融不融、化导的始终不始终、师弟的远近不远近这三种相,认为三种教相说明了《法华经》优于其它经;而五时八教是从时间上将释尊一代的说法分类成五时,从教导的形式方法上分为四种(化仪之四教)、从对应于听者的机根而解说的教理内容方面分为四种(化法之四教):五时指华严、鹿苑、方等、般若、法华涅槃各时,化仪之四教为顿、渐、秘密、不定四教,化法之四教为藏、通、别、圆四教。智顗的五时八教之判可说是以往诸教判的集大成者,将诸经论从三个方面加以整理排列。三论宗的吉藏提出了声闻藏、菩萨藏二藏,菩萨藏中又分为根本、枝末、摄末归本三法轮。唐代法相宗的玄奘根据《解深密经》、《金光明经》等,提出转法轮、照法轮、持法轮三法轮之判。他的弟子慈恩大师基提出三教八宗之判:三教指小乘为有教,三论、般若为空教,华严、深密等为中道教;八宗是对这三教从教理内容方面更加以细分,指我法俱有宗、法有无我宗、法无去来宗、现通假实宗、俗妄真实宗、诸法但名宗、胜义皆空宗、应理圆实宗八宗。华严宗的法藏在《华严经探玄记》卷一中,列举以往的十家之判并加以批评,自己提出了五教十宗判:五教指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终教、顿教、圆教,从教的方面分成五种;十宗是从教的内容方面分成十种,取前述慈恩大师基的八宗中的前六宗中,加上一切皆空、真德不空、相想俱绝、圆明具德四宗。以上列举了主要的教判,其中广为采用的是智顗的五时八教、慈恩大师基的三教八宗、法藏的五教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