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LA网站的编目专业组(Cataloguing Section)是我经常访问的地方,因为它的Publications部分有需要参考的权威全文资料。
上月底由邮件列表得知《国际标准书目著录(古籍)》2006修订草案(ISBD(A) 2006)开始全球征求意见,便又去IFLA编目专业组认真看了一遍。各大部分更新的内容都不少,特别是国际编目专家会议(IME-ICC)部分,加上了历届会议网页的链接(计划最后一届是2007年在南非召开):
- IME ICC1: http://www.ddb.de/standardisierung/afs/(2003年7月法兰克福)
- IME ICC2: http://www.loc.gov/loc/ifla/imeicc/imeicc2/(2004年8月布宜诺斯艾利斯)
- IME ICC3: http://www.loc.gov/loc/ifla/imeicc/(2005年12月埃及)
- IME ICC4: http://www.nl.go.kr/icc/icc/main.php (2006年8月首尔)
有关会议的报道以及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原文链接,都可以在这里可以找到。比如经典的“巴黎原则”(Paris Principles),比如2003版“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 。
从这里再到链接的各届会议网页去看的话,原汁原味、内容丰富,直让人眼花缭乱。比如“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第二次修订版(2005年9月)、第一次修订版(2005年1月)和2003年12月的最初版本有什么不同(好在用不同颜色标示,很容易看清)。如果以前没看过这个声明,这里有林明、王绍平和刘素清翻译的2003中文版,以及术语的汉译。
ISBD(A)2006的公示情况是必得要了解的。自己原本对古籍一窍不通,也不知道这个古籍著录标准对中国古籍著录有没有指导作用,所以原文就不看了,只看个说明。
和以前几个ISBD修订说明的情况一样,ISBD(A)的修订也是源于与FRBR中关于“基本级国家书目记录”(basic level national bibliographic record, BLNBR)的数据需求相一致。ISBD要求国家书目机构准备含有所有必备元素的权威著录,并设置了“必备”(mandatory)、“有则必备”(conditional)和“可选”(optional)。因而,FRBR中对BLNBR设定为“可选”的项目,在ISBD中也要改为“可选”(没有相反的例子,说明FRBR对著录详尽的要求比ISBD要低)。
当然修订不止这一个方面,ISBD(A)研究组主席Gunilla Jonsson有一个修订内容的说明。边看这个说明,边对照ISBD(A)2006,即使原来不很了解,应该也不会看得一头雾水吧。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5月1日,有2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