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网上咨询,觉得特别有意思的是关于“将被传的人名作为自由词著录在610字段”的解答(为方便阅读,作了分段处理):
关于个人名称主题词的增词程序
国家图书馆中文图书主题标引在个人名称主题词的增词程序上可以2003年为界限,2003前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使用文津编目系统,文津编目系统是一种区域网络编目系统,它只在国家图书馆内实现了区域联机编目,并没有实现互联网络,也没有做到书目数据库与汉语主题词库的挂接,这一时期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个人名称主题词的增词程序是宽松的,只要有必要就可以增词标引。
2003以后,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使用了以色列联机编目系统,实现了互联网络,也做到了书目数据库与汉语主题词库的挂接,这时我们发现专有名词主题词的大量增加对汉语主题词库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以个人名称主题词的大量增加最为突出。
汉语主题词库的词量是相对稳定的,在不断增加一些新的主题词的同时,也会删除一些过时的、没有使用价值的主题词,大量的个人名称主题词的涌入势必对汉语主题词库的发展与维护产生不利影响。
过去传记类图书比较严肃、相对也较少,被立传的人物大多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或对当代历史有深远影响的人物,出书的目的也与经济利益无关,但是现在传记类图书比以前多了,而且不乏娱乐性的、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图书,这也是我们改变个人名称主题词增词程序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的做法如下:对一些使用频率极低或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很快会失去检索价值的专有名词(个人名称、机构名称)采取变通的办法,在不影响检索效率的情况下,用自由词的形式著录在610非控主题词字段,其文献采用上位词标引。
[实例举了做610的张国荣、陈强、韩金英、海南琼台师范学校,此处略]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个人名称第一次出现时都不能增词标引,对一些非常重要的人物标引员应该有预见的在第一次出现时就增词标引,比如中共中央新一代领导人、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总统等。
简言之,国图这样做的理由是人名主题太多,影响《汉语主题词表》。撇开其对个人或机构“重要”性的判断是否合理不谈,其实,包括个人名称、团体名称、会议名称在内的名称主题以及题名主题,与主题词表可以说没有什么关系。没有收录主题词表,并不意味着不能用作规范的主题。或者说,只要是做过规范的名称,当需要做主题时,就应当作规范主题,而不是自由词。
举个大家都很熟悉的例子,LCSH中基本上不包含人名/机构/会议(但包括文学作品中虚拟人物名称),但当作为研究对象而需标引主题时,LC记录仍把人名/机构/会议放在名称主题字段(600/610/611),而不是非控的索引词字段(653)。
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呢?因为这些人名都是做过名称规范的。在机读目录规范格式中有一个“是否用于主题”的设定(MARC21的008/15,UNIMARC的106)。只要在做名称、题名规范时设定可用于主题,就不必将形式完全相同的名称规范与名称主题分别做两条记录(题名规范与题名主题同),简化了规范数据库(含名称、题名与主题)的维护工作。可以看一下LC规范中的莎士比亚(Shakespeare, William, 1564-1616),曾经同时做过主题规范(LCCN为sh 85120820),但目前是作为名称规范(LCCN为n 78095332)。
换言之,《汉语主题词表》(汉语主题词库)中本无需收录名称主题,名称主题只要利用名称规范库就可以了。
名称主题的数量相对于普通名称规范(责任者)而言,可以说少之又少,没有理由不将其规范化。按照建立规范的一般规则,国家图书馆在做名称规范时,并没有要求作者有相当的名气或者非常“重要”,何以对主题却另有一个标准呢?
想来或许是没有利用MARC规范格式中的上述设定,或许与国图所用Aleph系统有关。从OPAC检索(浏览方式)看,国图的书目库不仅与主题规范库是相连的,与名称规范库(人名、题名等)也是相连的。是系统本身对主题规范与人名、题名规范的处理尚有瑕疵?还是对系统的使用不够到位?
LC的书目数据库与没有与规范数据库连接。规范数据库检索能够显示命中的书目记录数,可见两个数据库是有关联的,但也没有提供与书目数据库的连接。不知道是不是Voyager系统没有解决有关问题的缘故?
原来饭没做好不是锅不好,而是厨师不会用,或者不粘锅不适合烧中国菜?<br>建议国家图书馆颁诏天下:规定局级以上干部(特区及国外参照)、文化名人(演艺界除外)、以及SCI/SSCI收录十篇以上者,入600字段,其余如有特殊情况,经文化部或信产部批准,可入610字段,作非控主题词处理。<br>
精灵老师的严谨,Keven先生的幽默――都正确,都喜欢。<br>
大家好,我是上海图书馆的丁建勤.<br> "《汉语主题词表》(汉语主题词库)中本无需收录名称主题,名称主题只要利用名称规范库就可以了" , 编目精灵老师的这一评述相当精彩,道出了名称规范与主题规范的界限.在去年的一次馆际交流中, 有人对上图将一些主题词表中没有收录的个人团体名称没有放在610字段提出商榷,当时我就提出个人团体会议题名名称与主题名称属于两个不同的工作环节,应分别对待处理,并以新版〈中国分类主题词表〉没有收录原先的两个附录(即个人团体) 为例,推测国图或许也开始注意到了这一问题, 没有收录本身就是一个措施.<br> 实际上,中文图书编目相当一部分图书馆都缺乏规范控制,我说的是编制规范数据并形成相应的规范文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分类主题词表〉收录一部分名称主题也是"以人(用户)为本"的考虑,但应尽可能保持与名称题名规范数据的统一,或者说名称题名规范数据编制时可以以〈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为依据,因为这或许就符合"占优势"原则(名称规范控制的原则).<br> 至于书目数据与规范数据是否挂接,则是另一类问题,它不应影响名称主题与名称规范数据的分别编制.将来一旦实现两者挂接,若发现不一致,在联机的情况也方便同步维护,况且这不会导致索书号的修改.这或许就是名称规范与分类规范数据(如〈中图法〉网络版)在实际应用上的一个区别.<br>
非常赞同编目精灵的意见。主题词的名称规范和责任者名称规范本来是一回事,为什么一回事要分两回做呢?另外题名也应纳入统一题名的范畴。LC主题词表里原先的应用程序名现在都按统一题名做了。<br>
专家们,看了有点晕,但还清醒。希望业务交流能够有官方的平台,正确的意见有被确认和传播的渠道。
很有道理,以后作成关联数据就好班多了。
“名称主题的数量相对于普通名称规范(责任者)而言,可以说少之又少” -- 这话要加限定词--是那些又当了作者又被当作主题的少。没有著作但成为主题的人、机构、家族则是数不胜数的,而且无法预料,。按照主题词表的编制程序(后控制),很难及时实现控制。我估计国图的规定是指这些。
对这样的情况在文献(不是全书那一级别)标引中(例如ERIC数据库),这些名称可以放在特定字段(不是主题叙词字段),有案可查,但只有使用频率高和持续时间长的(例如耶稣)才会被纳入一个主题词表。但是谁和怎样来决定是否建立记录纳入词表呢?这与责任者的规范文档不同,--一般来说一个人一次就能决定是否为责任者建立一条规范记录。
与之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作为责任者的特征是否有与作为主题的人、机构的特征(attributes)有不同(相同的特征肯定很多的)。
总之,一个是工作程序问题,还有一个是概念模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