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字幕语种以及编目规则

    前几天,看MARBI的修订041$b建议(Proposal No. 2005-07: Revision of subfield $b in field 041 (Language Code))。$b原来的定义是:
    文摘/字幕的语言代码(Language code of summary or abstract/overprinted title or subtitle)

    由于视听资料编目员方面(Online Audiovisual Catalogers,OLAC)的提议,目前$b作了三个修改:

  • 对于视听资料,取消原来$b必须与$a不同的限制
  • 取消过时的术语“overprinted titles”,简单地表述为“Language code of summary or abstract/subtitle”
  • 使用范围与定义扩大到为听力障碍者提供的说明字幕(captions)(自注:不仅仅指对白字幕)

    虽然建议正文对修改理由有详细的解释,说明修改确实很有必要,但看到这个建议仍觉得有点小题大作。看上去并没多大改动,需要又是提议、又是修正、再作批准,折腾几个月这么兴师动众吗?
    不过,如果大家做事都想当然,那规则就无法完善。结果是,规则成为随意涂抹、任意解释、谁也不把它当回事的玩意儿……

 

《字幕、字幕语种以及编目规则》上有3条评论

  1. 中国的条例要是有更多的人关注就好了!<br>郁闷!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修订的中国文献编目规则。采编的同事说是年初就下了定单的。<br>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