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引用的学术规范

    王晓路撰文”学术规范与研究生教育”,说”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中均没有关于学术规范的课程或讲座,而只是依靠宽泛的提醒和任课或指导教师的提示。”(《中华读书报》2005年1月5日第10版)故摘编李国新“文献信息资源利用学术规范的基本原则”(《中国文献信息资源与检索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一章/第四节/一,24-30页)九条如下,期望更多人了解与遵循学术规范(以下括号中内容为本人所注)。

1、所有的专门性研究,都应该依据已有文献对相同或相关方向的研究成果、研究状况作出概略性的说明介绍
    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2、对已有文献任何形式的引用,都必须注明出处
    (清)陈澧撰《引书法示端溪书院诸生》:明引”足见其心术之笃实,又足征其见闻之渊博。若暗袭以为己有,则不足见其渊博,且有伤于笃实之首。”所以,”明引则有两善,暗袭则两善皆失也。”(利害说得很清楚)
3、原则上不采用间接引用方式
   在学术研究中,转引在原则上是被禁止的。如无法获得原作而要引用,必须明确注明”转引”,否则为学术伦理规范所不容的”伪引”。(记得某颇有些地位的学者煞有介事地注明引文出自Diplomat某年某期,可世上并无此刊,只有汉译与之近似的ForeignAffairs。此君断不肯承认”伪引”,只能以另一个故事了结前一个故事)
4、引用以必要、适当为限
    1986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数量限制:一般作品不超过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引用他人作品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作品篇幅的十分之一。(二个十分之一。引用到这等地步,真够可以的了。本文不在此列…)
5、引用不得改变或歪曲被引内容的原貌、原义
6、引用原则上使用原始文献
7、引用原则上使用最新版本
8、引用标注应完整、准确地显示被引作品的相关信息
    作者、题名、出版地、出版时间、卷期、页次等。(还有刊名)
9、引用网络资源必须注意其”动态性”
    出处包括网址和发布、更新或获取时间。